happysong526 wrote:
右邊有一個可以放鞋櫃的空間大概深30公分
左手邊轉角處是另一戶 我這邊根本不會有人走過來
走進來就是我家門口 沒有妨礙到任何人 (硬要說就是鞋子的味道)
像這樣的空間一樣沒有情理可說 一樣不能擺放東西嗎
那是公共區域,是屬於所有權人持分
今天只是因為你是尾端走道住戶
所以你主張不妨礙到任何人
但是
其實任何所有權人都有權利到你所謂的「不妨礙到任何人的空間」去走一趟
只是平常時後其他所有權人並未主張他的權利而已
但其他人未主張不代表你可以長期佔有
所以,還是不能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