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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門口注音符號第四個字型格局 門口擺放東西的問題

happysong526 wrote:
右邊有一個可以放鞋櫃的空間大概深30公分
左手邊轉角處是另一戶 我這邊根本不會有人走過來
走進來就是我家門口 沒有妨礙到任何人 (硬要說就是鞋子的味道)
像這樣的空間一樣沒有情理可說 一樣不能擺放東西嗎


那是公共區域,是屬於所有權人持分
今天只是因為你是尾端走道住戶
所以你主張不妨礙到任何人

但是
其實任何所有權人都有權利到你所謂的「不妨礙到任何人的空間」去走一趟
只是平常時後其他所有權人並未主張他的權利而已
但其他人未主張不代表你可以長期佔有

所以,還是不能擺放
fanscratch wrote:
那是公共區域,是屬於所有權人持分
觀念正確~
看看 再又經過15天後的模樣。
講不聽 我不管它了。
也不可能 一再幫她們掃除。

家裡再怎麼亂 也不要在公共區域擺亂。
這..情何以勘
這一戶裡 目前居住四人
其中有三位 極年輕 概約17~20多歲。

工作回家後 沒閒餘體力照看 打理自家門戶





Jensen黃仁勳先生 在對待
粉絲遞給雙面桌球拍簽名時
自然留意至 可在黑色桌球拍面上
拿金色筆簽名 較漂亮!

各位 是否由此可見
Jesnen此人 對於生活之熱情 ?
有道是 :
常將目前小事做好,則更能做益多大事。

Jensen曾自述 其概意是:
”他曾是最棒的洗碗工!
後來改任外場時
也是最棒 最認真的外場服務員工。”

認真做好每一件 應做該做且有助益於人的事。


學會欣賞 增進對於美好的要求
亦能開闊自我視野。

以上.. 吾且與各位相互勉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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