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封眷戀 wrote:
要登革熱講習,委員沒時間參加,主委去
申請市府免費苗圃,委員沒時間去載,主委去
大小施工儘量避免花大錢,委員們自己來
第一件事應該可以派管理負責人去 (總幹事,行政組長,甚至祕書,看你們的合約)
第二件事叫園藝維護的合約商去拿
什麼?要多算工時?我優免你一次或兩次的到場作業不用來
那個時間挪去拿花苗,可以吧?
第三件事就很見仁見智了
畢竟如果看到廠商報價,換個燈泡耗材之類沒什麼專業含量的卻索價上千,真的會吐血
社區自治本質上是個必須講法的地方
但是它本身又是個跟四合院差不多的地方
任何人成為社區一份子的原因
不是因為考試,抽籤,分發...而是白花花的銀子
每個人都覺得"我花了錢,所以我應得XXX..."
最極端最討厭的典型,就是把自己當成五星飯店的客人
"老子花了錢了! 把服務給我端上來!"
當社區主委,私以為最主要兩件事要守住
一是定規矩
不是說由主委你來定規矩
而是找出所有被訂下來,該訂下來的規矩
三天兩頭宣揚給大家知道
政府法令說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一定要立刻做
誰要是反對的,就算不用公眾對付他也要用政府公權力對付他
其次是主委立場
主委是不是社區老大?要不要當社區老大? 這是個人style問題不過問
但是主委絕對不能把自己當做小弟
"在你付房貸,付管理費的同時,我也一毛沒少付
而你在家乘涼看電視的同時,我在開會,在修繕,在奔走
如此你有什麼立場challenge我?
看不過去? 那換你來當,我回家乘涼去"
另外, 千萬不要訂出任何"當委員享回饋,享減免"的辦法
一但收了錢(免繳錢也是一種收錢)就失了底氣
之後就很難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