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起來我著的社區管理得還不錯~規定停車位只能停汽車 (機車、自行車、重機都不行)~你們社區竟然還可以放腳踏車跟鋁圈還有洗車工具 XD你們社區竟然允許可以在停車位放雜物,樓主要不考慮放個裝滿蟑螂的箱子,或是裝滿餿水的餿水桶,我想,這樣應該沒人敢移動了~
管委會是沒有公權力的單位,充其量就是一個眾人委託服務的單位,別以為管委會就是一小搓人選出來的小小法官,要殺要剮隨便他? 在現今的法治社會,管委會能做的事很少的,大概就跟一個自然人差不多而已。說句誇張的,管的很多的管委會是沒碰過懂法律去找麻煩而已,真的碰到了,保證滿身螞蟻。轉句話講,自然人不能做的事,大概管委會也不能做。所以你能限制別人"途經"你的停車位嗎? 你能訴諸法律禁止嗎? 結論就是:小公平、小正義別期望在民主社會得到,那不是法治社會尋求的目標。想解決小公平小正義通常要花很多不符合CP值的金錢,而且法律沒有預先防治這個功能,也就是有人做錯的才有懲罰,不能先行預防,如果你有這種認知就很好,花錢換個車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