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違建與否是房東與政府的事~房東與租客是看租賃合約行事~調整租金是房東的權力~租不租看房客要不要買單!!!這個時機可以調漲店面45%租金???!!!要嘛是已經租很久沒調價過~~~不然就是房東柔性的想請妳不要續租了!!!!原因只有樓主自己知道~~~
就趕快清空,然後檢舉違建...侵佔公有地等既然都撕破臉了,沒差這一下直接網路檢舉立案就好,另外可以放出消息(貼傳單),此房東的房租長很兇,下位租客小小心既然都撕破臉了,也沒差這一下還有如果有租客,違規營業、逃漏稅、未設籍等,讓他搬離誰叫他的房東要得罪我,算他倒楣這些事情分分鐘可以搞定,也花不了沒甚麼成本,但處理起來可要花不少成本
k6573 wrote:半個月前通知漲租45%?這個時間不對到期前一個月 就要談一下續租問題了吧?房東不願續租 ,一個月前 樓主就知道了吧 ?還要拿違建來要脅,真不單純 這在有些國外是違法的譬如美國漲10%以下, 要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漲10%以上, 則是要兩個月前通知台灣的法律似乎沒這方面對租客的保障就算一個月前樓主知道, 可能也只是口頭說要續租不然房東怎麼敢過半個月突然說租金漲45%?這誰受得了?台灣因為法律對房客權益沒有保障導致這種說趕人就趕人的惡房東一大堆台灣才不盛行以租代買以租代買盛行, 愛炒房的投資客要賺啥?
undertaker5278 wrote:請問一下承租到違建的(恕刪) 違建怎麼會有權狀?沒有權狀也不代表無法證明違建是誰所有,因為有稅單!另外,依照契約記載及你們雙方履行的情形,就能證明契約標的就是那個違建。做生意的就不要想東向西,要是房東天天上門543,那你生意還要不要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