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議還是找專業的來判斷漏水原因,然後自己翻閱一下頂加的法律責任,要不然只是出錢的話保證以後絕對沒完沒了。
只能說,有頂加就是理虧,不論對方多麼的牽拖,不論對方如何的把這一碼事硬扯到另一碼事.這就是有頂加的住戶注定要承受歷史共業.
台灣現在偏激正義的風氣,有頂加的人更是如履薄冰.處處心驚膽顫.
平時相安無事,但有事時,就是會遭受對方或明講或暗示的以"你有頂加"來要脅.
也許您岳父頂加是自已加蓋的,也許是接手二手房屋時就已存在的一起買下的,在過去年代,有頂加的確是賺到.但現在,頂加其實是一悶燒的燙手山芋.
1.乾脆拆掉?
a.拆頂加的成本說不定比當時的造價還貴.如果是接手的,這不變成當初花錢買頂加好再花錢去拆掉?
b.如果原本頂加提供遮雨的部分也有拆到,下大雨時,你岳父家很可能會開始漏水,老公寓的頂樓地板的防水層多半已失效,另何況原本的排水口也已不見.頂樓準備變成游泳池.這時補做頂樓防水,鄰居是不會分擔的.同時,補做排水,等於a的成本會更多.更建的鄰居,還會在你施工時想方設法刁難你.
c.當頂加拆了,樓下住戶就有可能使用頂樓,他們一定會維護頂樓的整潔嗎?若頂樓髒亂不堪,難道你們要自己去清理嗎?或是你們有辦法當作不知道反正以後也不要使用頂樓?
d.拆頂樓,鄰居就不會再來要脅了嗎?要惹事的,永遠會以"有過去的因,才造成現在的果",只要你們還住在那,這個標籤就拿不掉.人家就是要用這種不道德但是也不違法的方式掐住你.
2.簽訂屋頂的使用同意書?
保証當場就會撕破臉,事情會變更棘手.對方來就是要佔便宜的,現在被反過來簽同意書,這只會激對方更強硬.因為,你有頂加就是違法.這就是偏激正義的體現,就算你有再多的歷史原由,共業委屈,對方就是要明知但不顧.
3.來吵呀來吵呀,大不了上法院,誰怕誰?
a.上法院的會是誰?應是屋主岳父岳母吧?他們年齡多大了?原本只想安份過日,現在心情要跟著法院問題上下起伏.只有年輕人才會覺得這樣很刺激很爽,享受這個過桯也是一種學習,不虛此生.
b.上法院贏的機率有多少?整件事是以違建損樓為前提,法官會不會把違建為非法這一點考量進去?還有,會不會造成案外案? 另外,到時全棟住戶都會知道你們兩家在互告,其它鄰居對你們的觀感會如何?別忘了你們是有貼著頂加標籤的,而且隱性不滿的鄰居也不知在那或何時冒出來.
岳母是對的,您的考量也是有道理的,但世間有太多無奈,有標籤的人,遇到了只能賭對方人品不至低劣到食髓知味.您岳父的頂加還沒被檢舉立案在冊,是唯一可安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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