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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老公寓樓下漏水維修,要求幫付一半維修費。

住老公寓,樓下的要檢舉頂加前要先確定自家沒有陽台外推、廚房外推........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台灣頂加真的是很糟糕的問題

明明是共用空間
https://jin.tw
頂加違建怎麼簽就是不合法,況且那是全棟住戶的共有地
沒叫你門拆就不錯了.
yshumail wrote:
岳父家是台北市老公寓(恕刪)
樓下漏水戶看起來是故意牽拖頂加,想說看看可不可以漏水維修費由頂加戶出,但是頂加戶因為理虧,即便不是他們造成的,也想說花錢息事寧人,但這想法有點天真,漏水戶今天敢這樣牽拖,你一旦出了錢,他下次會有千百個理由再讓你出錢,你以為簽了什麼合約就沒事,遇到無賴誰理你合約。

建議還是找專業的來判斷漏水原因,然後自己翻閱一下頂加的法律責任,要不然只是出錢的話保證以後絕對沒完沒了。
yshumail
yshumail 樓主

好的,謝謝您的建議,有找抓漏師傅來看過了,說是外牆裂縫滲水。

2021-11-04 22:40
一堆正義哥真的很好笑
叫他舉證呀
不然幹嘛給
即使我有違法
政府也列管了
又不是沒列管
上法院法官怎麼判就怎麼做
等下她生小孩生出來太瘦牽拖你頂加害她壓力大吃不下飯要你賠精神損失
沒完沒了呀
台灣又不是沒法院的地方
幹嘛這怕上法院
yshumail
yshumail 樓主

對,就是怕後續問題層出不窮,所以得想個好方法應對。

2021-11-04 22:42
之前買一間有頂家的房子,打算頂加租人,房子在裝潢的時候,樓下有漏水,順便請師傅下去幫忙處理一下
有時候花點小錢敦親睦鄰一下,奇摩子的問題,樓下不爽去報拆,你不會比較長啦!
我也有遇過像您岳父的那種長輩,自己理虧還跟人家硬碰硬,以為自己很厲害,後來人家去報
到時候想要挽回想要幫忙出錢都來不及了!
yshumail
yshumail 樓主

我們是自住也沒有想跟對方硬碰硬啦,畢竟平常也只老人家住在那裡,還是以和為貴,只要花小錢能解決問題那就是好方法。

2021-11-04 22:46
我非酸民,只想平心而論.
只能說,有頂加就是理虧,不論對方多麼的牽拖,不論對方如何的把這一碼事硬扯到另一碼事.這就是有頂加的住戶注定要承受歷史共業.
台灣現在偏激正義的風氣,有頂加的人更是如履薄冰.處處心驚膽顫.
平時相安無事,但有事時,就是會遭受對方或明講或暗示的以"你有頂加"來要脅.
也許您岳父頂加是自已加蓋的,也許是接手二手房屋時就已存在的一起買下的,在過去年代,有頂加的確是賺到.但現在,頂加其實是一悶燒的燙手山芋.

1.乾脆拆掉?
a.拆頂加的成本說不定比當時的造價還貴.如果是接手的,這不變成當初花錢買頂加好再花錢去拆掉?
b.如果原本頂加提供遮雨的部分也有拆到,下大雨時,你岳父家很可能會開始漏水,老公寓的頂樓地板的防水層多半已失效,另何況原本的排水口也已不見.頂樓準備變成游泳池.這時補做頂樓防水,鄰居是不會分擔的.同時,補做排水,等於a的成本會更多.更建的鄰居,還會在你施工時想方設法刁難你.
c.當頂加拆了,樓下住戶就有可能使用頂樓,他們一定會維護頂樓的整潔嗎?若頂樓髒亂不堪,難道你們要自己去清理嗎?或是你們有辦法當作不知道反正以後也不要使用頂樓?
d.拆頂樓,鄰居就不會再來要脅了嗎?要惹事的,永遠會以"有過去的因,才造成現在的果",只要你們還住在那,這個標籤就拿不掉.人家就是要用這種不道德但是也不違法的方式掐住你.

2.簽訂屋頂的使用同意書?
保証當場就會撕破臉,事情會變更棘手.對方來就是要佔便宜的,現在被反過來簽同意書,這只會激對方更強硬.因為,你有頂加就是違法.這就是偏激正義的體現,就算你有再多的歷史原由,共業委屈,對方就是要明知但不顧.

3.來吵呀來吵呀,大不了上法院,誰怕誰?
a.上法院的會是誰?應是屋主岳父岳母吧?他們年齡多大了?原本只想安份過日,現在心情要跟著法院問題上下起伏.只有年輕人才會覺得這樣很刺激很爽,享受這個過桯也是一種學習,不虛此生.
b.上法院贏的機率有多少?整件事是以違建損樓為前提,法官會不會把違建為非法這一點考量進去?還有,會不會造成案外案? 另外,到時全棟住戶都會知道你們兩家在互告,其它鄰居對你們的觀感會如何?別忘了你們是有貼著頂加標籤的,而且隱性不滿的鄰居也不知在那或何時冒出來.

岳母是對的,您的考量也是有道理的,但世間有太多無奈,有標籤的人,遇到了只能賭對方人品不至低劣到食髓知味.您岳父的頂加還沒被檢舉立案在冊,是唯一可安慰之處.
yshumail
yshumail 樓主

您的分析很有道理,簽同意書是有可能會激怒對方的,這點我們也會考量。岳父母年紀也大了,的確是想好好安份生活就好,所以也是傾向付點維修費,換幾年的安穩生活,現在只能賭對方的人品了~~

2021-11-04 22:57
為什麼頂加違法還可以"緩起訴" 真不爽
頂樓加蓋違建....付點小錢擺平吧,除非你不怕上法院或被檢舉
頂樓是公共空間,大家都有分~你們家給人家占了這麼久~~~也是理虧了
我想房屋權狀應該沒畫到頂樓吧!!
今天你覺得人家想佔便宜~但有沒有想過自己佔了別人多少便宜?又占了多久?
人生啊~真的不要什麼都吃人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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