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有夠精美的,嘆為觀止裡面的介紹也很實用所以說現在就是各種充滿惡意建商代銷市場,各種合約陷阱挖給大家跳,更多的是明明政府規定不能寫,建商就是要,還跟你說大家都是這樣,不要拉倒,只能靠自己多看多學,否則買房就會從花錢享受變成花錢找罪受的一件事,或是祈禱買到會這麼關心你家社區的管委會!?為該管委會至上敬意!
我看裡面的有提到:建物本身有瑕疵,要減少價金的部份這個在交屋前應該就會發現的才對阿,為何不在交屋前就先提出告訴呢??還是身為"已購戶(交屋前)"跟"住戶(交屋後)"的身份不同,已購戶只能調解,而住戶可以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