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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副都心遠雄XX公園—管委會可以自行決定停開全年室內溫水游泳池?


1-有管委會就表示公設已經點交給區分所有權人,並交由所成立的管委會管理了。
2-社區基金不能只看每個月是否收支平衡,有計畫並有點財務規劃能力的管委會必須要能做出五到十年的預算,包含其中發生重大修繕工程的預算,例如颱風災害、電梯、鍋爐、冷氣等等。

一一 wrote:
是說這邊好奇一個問題...(恕刪)

Kirkland2018 wrote:
我們當初租遠雄在新...(恕刪)


游泳池是最不實用的公設了..室外的尤其糟糕,室內也好不到哪去
花錢又使用率低,維護成本高
通常新新的用幾年,後面就會變更用途了,堆雜物比較多
大家好像都有閱讀障礙
跟喜歡被帶風向

冬天關閉,夏天開放,不是很正常的事


Harrd wrote:
大家好像都有閱讀障...(恕刪)


既然是室內溫水,哪有冬天一定要關閉的問題?>??
不知道誰障礙

Harrd wrote:
大家好像都有閱讀障...(恕刪)

我們當初租遠雄在新莊副都心的XX公園就是因為它有室內全年開放的溫水游泳池....
說別人有閱讀障礙,結果......
管委會就是有房子所有權人組成,他們當然有權提出這個議題,但是要經過投票才能決定,因為你是租的所以也沒辦法參與....


Kirkland2018 wrote:
我們當初租遠雄在新莊副都心的XX公園就是因為它有室內全年開放的溫水游泳池,雖然它離高架道路近很吵。不料最近管委會以使用人數不夠,決定11月開始關閉游泳池,明年再視天氣決定何時開放。管委會有權決定不需經區權會議同意?社區沒有經費不足的問題。

因為你租的不夠高級 一些豪宅社區 泳池沒人用 也是整天配一個救生員在那裏發呆 這才叫經費充足
對了 最貴的花費就是救生員
其實說到底,就是社區住戶還不夠有錢
如果夠有錢,就不會為這些公設費用在節省開支了..
打腫臉充胖子,但是慢慢消腫了,還是變成瘦子
泳游池開放或停用...是屬管理上的事務...由管委會決定並無不妥..

一個有泳游池的社區...到最後變成沒有泳游池...都是在成本上出現問題

養泳游池本來就很貴...所以在區權大會上討論...也不見得會一定開放..

少數人使用本來就很常會被處理掉...尤其成本上還是最高的一項

管委會是管理及保養維修公共設施和公共安全...

它當然有權負責是否開放及停用...如果出人命...管委會也一定被捉去關..

這就是責任及權利都要背負...

當然...如果該社區很多人使用...也有明顯的需求...

可以在每月的管委會會議上提出是否正常開放始用...進行討論表決...

不需要在區權大會上來處理這種小事...我想也不會有人為了泳游池的使用與否來開會的



1.管委會有權合議投票決議公設開放時間,
永久停用或變更使用,才須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

2.社區經費足不足夠不是看表面數字,一般都會有一筆所謂的「固定安全基金」,
以及每個月必須再 回存預攤 將來要進行的重大修繕,例如:電梯鋼索馬達更新

3.承租戶亦是住戶(現居戶),所以也可以參加社區事務,在管理委員月例會表達意見,
甚至只要房東(所有權人)願意提供委託書給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以被委託人身分參加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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