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對稍有法律常識的人根本行不通 , 尤其對這種濫訟之人 ,
以下是今天報紙的內容 :
三秒膠「鎖」鄰居 拘役
鮑姓男子因員工與王姓鄰居發生衝突,拿了三秒膠灌入鄰居鑰匙孔裡,讓鄰居門鎖黏死無法出入生活大為不便,板院認為鮑某迄今仍不願賠償鄰居損失態度不佳,昨將他判處拘役10日並得易科罰金。
真的不要衝動行事 , 自己受過這樣的震撼教育才會更語重心長的提出來呼籲 ,
如果被抓到把柄後 , 上警局 , 送調解 , 上法院 , 這一切一切的流程搞瘋的會是你自己 ,
而且就算拿到法院公證的調解書 , 對方還是可以反悔在六個月內重新提告 ,
如果你同樣的情況再犯 , 還會加重其刑 !
真的提醒版上的各位 , 爽快只是一時的 ,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搞到理直氣不壯 ,
這樣就很鬱悶了 !
這篇想表達的是生活上的無奈 , 被移到閒聊與趣味 , 這也很悶 .... , 因為一點也不有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