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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二次施工


如果是在台中市區的話,不用檢舉了

現在的台中市政府~會受理,但是完全不辦事

我不是開玩笑的說 ~

兔兔神 wrote:
等他施工到一半在來檢舉,比較痛...(恕刪)


Evolution Joe wrote:
遇過幾次,言談中不是很好相處。
..(恕刪)


樓主完全本末倒置

先有是非, 守法觀念
才有交際餘地

沒啥好說直接檢舉
如果檢舉了,以後會更難相處,
如果不是你檢舉,他也會說你檢舉
Evolution Joe wrote:
小弟最近買了一戶房...(恕刪)


為啥他的增加會碰到你的窗戶?
除非您自己有外推,或是????


你可以主張建築技術規則第45條,不過這條不是法律,上法院沒啥用
乾脆一起增建好了

搞恐恐怖平衡XD
jutfq wrote:
為啥他的增加會碰到你的窗戶?
除非您自己有外推,或是????...(恕刪)
我也有同樣的疑問;而且都增建到二樓了,感覺鄰居二樓外推陽台會一起包起來才對?

jutfq wrote:
你可以主張建築技術規則第45條,不過這條不是法律,上法院沒啥用...(恕刪)


如果樓主覺得自己的權益遭受侵害,告上上民事法庭,這類的技術規範應該是很大的參考依據!
千萬別檢舉⋯⋯通常大家都會知道答案,
好來好去好鄰居,台灣人的水平您應該知道吧,
師父說這是不可説的密
三星銀河系 wrote:
如果樓主覺得自己的...(恕刪)




其實這條我有查過法院判例,如果主張這條很容易輸,因為建築技術規則是行政機關用來管理用的,他不是民法184保護他人法律之用,所以縱使對方開窗,很難主張。

除非你能說服法官,他的開窗危害到你,你要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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