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銀河系 wrote:如果樓主覺得自己的...(恕刪) 其實這條我有查過法院判例,如果主張這條很容易輸,因為建築技術規則是行政機關用來管理用的,他不是民法184保護他人法律之用,所以縱使對方開窗,很難主張。除非你能說服法官,他的開窗危害到你,你要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