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y620 wrote:請問有鄰居因為車位後公共空間堆放數輛腳踏車,而被物業電話通知處理,導致心生不滿,就在社區大廳被鄰居大聲咆哮,一般都如何處理) 在台灣不稱為"物業",應該叫"管委會"心生不滿還被鄰居咆嘯,真可憐.
川崎911 wrote:簡單啊,請旁人錄影或...(恕刪) 有朋友勸我不要跟他計較,以免日後見面尷尬什麼的。這位鄰居說他在社區有好幾戶什麼的,一臉囂張的樣子,還說要他道歉慢慢等。難道有錢就可以囂張,莫名咆哮他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