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對這種毫無邏輯和科學根據的忌諱深深的不齒, 誰說非自然死亡就一定有怨念, 自然死亡就一定沒有? 說不定往生者覺得命不該絕也是有怨念啊? 我猜原來的概念是屋子裡只要有人往生過通通算凶宅, 但是因為這樣, 可能就沒有房子不是凶宅了, 所以前人修正了一下, 非自然死亡才算, 如果忌諱還會根據實際需求做調整算哪門子的狗屁忌諱? 既然這樣都可以調整了, 前任屋主的意外死亡又不是現任屋主的錯, 為什麼就不能調整說怨念不及接手的屋主呢? 那不是就沒有凶宅的問題了?
westm5_ken wrote:我曾經租房子時,因為...(恕刪) 我自己房子也租人,房客要入戶籍什麼我都ok,房子有什麼問題,我也都處理,今年房客搬走,我還整間粉刷然後現在租屋等預售屋交屋,因為要設立公司,我跟房東商量,可讓我登記在這邊嗎?多出的所有費用我會負責,房東:不行!房東好壞真的差很多離題了病死不算凶宅自殺,兇殺,非自然喪命才算
雖說生老病死.都是世人必經道路.但這段疫情期間真的很敏感.在加上社區內固定幾個三姑六婆社區老舊很多年輕人繼承後都無力支付管理費更遑論改造裝潢所以很多仲介都積極布建開發銷售.送保全管理員餐點飲料打聽消息或許是老社區多是老人居多.....今天7/18..才過半年已經走了6.7個.平均每月都有..加上不能公祭只是有時聽到歸國自主隔離.里幹事來才知道有時都快一年才知道...某戶某某人......走了!!內心毛毛的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