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只是社區共同管理單位,代表身份也不是司法人員或公務人員處罰不是管委會的責任,違法事實還是得報備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才能依法處罰……方法就是「檢舉」而已,管委會、主委應該也很無奈……平心而論,臉書發文、無照營業的部分,屬個人行為,叫管委會出面處理這個有點包山包海了至於私拉臨時線路、烤香腸,那要看使用範圍跟社區公告怎麼規定,主委頂多也只能勸導
可想而知!法律之外的黑暗世界!社會新聞,為了10萬元,都可以砍死人!另外,在台灣做檢舉人,很快的被檢舉人就知道誰是檢舉人了?除非背景很白 or 很黑,不然就不要做檢舉人!ivy620 wrote:主委去跟他協調後轉述說C先生很不爽有人一直檢舉他,還懸賞10萬找人,還到處嗆聲說被他找到就慘了
ivy620 wrote:主委去跟他協調後轉...(恕刪) 明明就是 關心這事的人怎麼會說無關西 不是惹事端的人網友想到的 你們當已經作過了還親自了解了 後果是什麼!!那還有什麼可建言的!!"等" 囉!!
kaochiyu wrote:這種貨櫃屋沒在登記...(恕刪) 1. 檢舉這件事情看來已經有人在做了,如果多一個人檢舉會比較有效率,我個人是還滿樂意的。2. 門口已經是雙向紅線,照樣違規停車,沒在怕的。3. 據說管委會幾屆來都是好說歹說一樣無效,問題在於他會答應改善,事後又置之不理,很麻煩的人。4. 和鄰居有討論過越南店的事情,結論是不太可能,房東雖不太想管事,也還不至於到這種程度。還是謝謝你的建議!
"門口已經是雙向紅線,照樣違規停車,沒在怕的"這個只要每天照三餐打電話檢舉,很快就能解決的另外小蜜蜂每個月有60萬的營業額?我是不相信有這麼好賺啦,樓主這個數據哪裡來的?說人家造謠之前看看自己是不是也在造謠
不務正業 wrote:去台電檢舉=>讓它...(恕刪) 去台電檢舉=>讓它變成營業用電XD謝謝,會跟建議管委會的造謠是怎麼造謠?在網路發文說"爛社區” “(管理費)應該進了他們的口袋了” ,或是".....很棒喔~~~要提告?大家就試看看出事的事你還是我?"這類的對樓主或住戶有什麼實質影響力嗎?網路發文說實話住戶可以選則視而不見,但放話是事實。對我而言,我家在社區,我是用千萬買來的,有人這樣說你的”家”,你真的會放任不管嗎?前提是這個住戶從沒來出現過在管委會會議或是區權人會議,就到處說這社區有多髒亂多爛,並且還出言恐嚇,不知道這對你而言算不算是實質影響力呢?
ivy620 wrote:前情:因為社區是位...(恕刪) 你的首篇發文不是寫說你來徵詢意見的嗎?意見就有正反, 不是嗎?這裡有人反對你, 你的社區就會有人持同樣的理由反對你, 和反對你的人辯論和爭執, 根本是XXXXX有問題的是你的社區, 你辯贏了01的所有留言又如何? C先生還是繼續賣他的香腸如果只是想取暖, 一開始發文可以明說, 01很多有愛心的人, 然後呢? C先生還是繼續賣他的香腸喜歡的建議參考, 不喜歡的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