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henry1689 wrote:住中南部買房子第一...(恕刪) 轉一下心境轉租給別人做飲料攤,或賣香腸應該很不錯賺如果要報仇在家放一隻死豬兩個月後再回家最多只能開你罰單但我保證沒人會在光顧那宮廟
恩.....其實有更狠的招.但是需要你有外國朋友反白->台灣的x交部不只軟還怕發生外國遊客在台受傷的鳥事.叫你的阿豆友在放砲時靠近.被炸到更好.叫他去驗傷後.到外交部提告.弄上新聞.你以當事人朋友兼受害者提出你"收集到的證據備份"給當事人的外國籍律師當事人當然應要求足以陪償的超高醫療/心理賠償跟工作賠償你則同時要求足以全家搬遷的費用(要求廟方將你屋子市值買斷.並幫你出新房全部費用)如不同時接受既直接於海外提告.地方敢這樣搞的很多都有政治關係跟外國籍了.不賠就告下去.很多廟比你想的更有錢= =上面的招.能不用就不要用阿.用下去.保證要上新聞.不能被搓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