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9888 wrote:
法令上我並沒有看到甚...(恕刪)
先不管修理水管的費用
若漏水造成樓下屋主傢俱電器損壞,樓上是否也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以及漏水所造成的精神損失?
通常為免麻煩大多數會各讓一步,由樓上屋主全額負擔修理水管費用,樓下屋主也不再索討其他費用
依樓主前開所述,若要樓主分擔部分費用,相信樓主也是樂意分擔的
問題是對方一直找理由推拖....
家裡漏水真的很不方便!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種折磨..
我覺得樓主的脾氣修養已經算很好了,換成是我早就提告了!
charles9888 wrote:
法令上我並沒有看到甚...(恕刪)
colaman65 wrote:
第10條的專有部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