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解決的話還是走法院比較實在請求損害賠償可以對管委會提告畢竟管委會有收取頂樓防水費用的話就有修復的責任如必要的話法院會委請土木技師公會等第三公正單位進行漏水鑑定以及損害估算法院會再參酌鑑定報告判決賠償金額跟責任雖然要花很多時間但也不失一個好方法
上媒體我覺得這雞毛小事不太可能啦~謝謝大大建議。今天跟老婆討論是說,先貼張紙條在樓上的門口,請他"來電跟我討論"要怎麼解決問題。我本來是想直接去舉報違建,但內人說剛搬來還是留一線人情好,就看樓上怎麼回應如果還是真的不理不彩的,就寄存證信函法院見了。當然連管委會也會先行通知,如果不處理就真的一併告了。最後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有什麼新的進度或是作法我日後也會補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