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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臉的鄰居到處占用他人的私人停車位, 有甚麼正當手段可制他 ?


omniyeh wrote:
我住的這棟大樓, 有...(恕刪)



依你們的情況 告侵佔罪是穩輸不贏 筆錄寫再多也沒用 不會起訴的 理由樓上有說了
鎖車 住戶規約都無效 與現行法令相違背
唯一的方法只有告民事侵權 但是民事必須自行舉證 自己打官司
就算贏了 只能討回"侵權"的停車費 光訴訟費和跑法院、戶政事務所 請假就不合了
對方如果沒有固定薪資收入或名下無動產不動產 錢很難要的回來
從頭到尾大概要花一兩年的時間 這還只是小額訴訟簡易庭的時間喔
就算要回來 好 他繼續停 你又要重複一樣的官司去討幾十元或幾百元的"停車費"
至於什麼強制遷離是罕見的判例 還可以上訴 結局如何未知
就算真有人勝訴 情況也和你們社區不一樣 沒啥好期待的

等你遇到愈多法律案件就會知道了 台灣不只是富人避稅天堂 還是加害人的天堂
尤其是民事訴訟 求償的到處奔波 加害者翹二郎腿在家等你來告就好了
所有程序 規費 訴狀 雙方資料 都是受害者要提供
如果加害者名下無財產或脫產 工作又是查不到所得的
連法院都不用去 敗訴就敗訴 那又怎樣 這些人儼然成為民事侵權的不死之身
為啥會這樣呢 因為政府要省錢 怕民事案件太多
所以設下重重偏袒被告的規定來打消受害者打民事官司的念頭
而真正濫訴浪費國家資源的醫療糾紛 搞到五大皆空 防禦性醫療 政府反而無作為
所以奉勸樓主 在台灣就是這樣 去求求鄰居 停車可以 但是不要太久
說到要對簿公堂 先去看看民事官司怎麼打在說吧~~

5007382 wrote:
我認為應該由管委會出面,請主委由社區總幹事收集錄影畫面與次數後,轉交給政府主管單位,例如:公寓大廈管理科,進行申訴並請政府機關限期她改善試試看
另外我覺得應該是用竊占罪,而不是侵占...(恕刪)


>>>

+1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 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 , 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把機車翻倒

刺輪胎

刮車

折後視鏡

噴漆


lacuna0517 wrote:
依你們的情況 告侵...(恕刪)


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太好啦,化被動為主動,鎖他的車
這樣就變成樓主是加害人,那位亂停車的鄰居是被害人,所以他要不摸摸鼻子認倒楣,要不就要蒐證提告
對了,建議別在他停在你車位的時候鎖,增加他蒐證困擾
跟管委商量一下,請錄影設備「暫時」失能,然後找台小發財,拆掉機車大牌後,直接載到山上丟。

大牌嘛~~就丟海裏吧!



來一台丟一台,看他有幾台可以丟。

而且,他的車停在別人的位子上,也沒付費,管委也無需負保管責任,就算報警也不怕~~

警察來還可以順便「噹」他一下,妳的車怎會停在別人的位置上呢?



補充一下,台灣一年都不知道要失竊幾千台機車,不差這一台的啦!
我想知道後續發展
請樓主一定要更新

不知道若沒監視器
我可不可以戴手套
拿一堆鎖去鎖他車
這樣會被抓到嗎

還有請拖吊車來真的能拖走嗎
他的車跟他朋友的車 是否只要停在我們的車位
就能夠請拖吊車來拖吊
私人車位是否需要警察在旁才能拖吊

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做三秒膠嗎?
你知的有一種東西叫做龍頭鎖嗎?
你知道這兩個東西可以在一起嗎?

不知道可不可以偷偷往他拍氣管擠三秒膠進去
這樣會被抓到嗎
kevin5307 wrote:
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做...(恕刪)


那也麻煩了點,如果不想拖去丟的話~~~

嘿嘿!

請把它的機油孔打開,加點鹽或砂(份量要夠哦!),保証他騎走後,就騎不回來了~~



而且不花個上萬塊,是出不了機車行的。

換個鎖才多少錢,是吧!

遇到這種我會不小心讓牠機車仆街.....
然後對方就不太會再亂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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