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h771202 wrote:當初應該是要先喬好同意都更戶 然後在畫地規劃 規劃完成後進行拆遷動作而不是什麼都沒喬好就畫地拆遷 遇到釘子戶就強行拆除說坦白一點 建商預售屋已經賣了又關人民什麼事 建商沒規劃好就要人民承擔嗎?...(恕刪) 這樣搞.每塊建地應該都是不規則型.乾脆把都更條例廢啦~
那是你...不是每個人都"住透天,地坪50,有院子,在台北,我就覺得不用改建啊,修一修就很美了,都更當然更是免了"如果你是那"強烈想都更"的幾十戶(不是指文林苑)剛好卡在有一個鄰居"住透天,地坪50,有院子,在台北,覺得不用改建啊,修一修就很美了,都更當然更是免了"而無法都更你又是何想法呢? 老話重提啊鄰居不肯,他是地主你確實沒皮條啊....就算心裡很幹你很恨他你可以不爽他但你不可以打他不然這跟圍毆有啥兩樣多數人同意打少數人?少數人只能被打?圍毆無罪?
怒濤爆裂 wrote:那麼遇到鄰居是釘子戶想住新房子只有搬家或自建囉 當然啊你自己想住新房子就自己去買啊鄰居的房子是人家的又不是你的為啥要強迫鄰居跟著你一起去換新房子?我在家裡住的好好的旁邊一個神經病自己想換新房我就得跟著換這是什麼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