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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所有現有巷道被鄰居佔用問題 Part 2


yuan012 wrote:
目前已經是現有巷道了...(恕刪)


有種東西叫黑名單

那種發言就直接黑掉比較快
大家都說:認真你就輸了。但是我不在乎輸贏,就算我輸了也沒關係,這樣我可以認真吧!

ian-hsu wrote:
有種東西叫黑名單那種...(恕刪)


黑名單?
回答我問題的人我都很感謝,
為什麼要加入黑名單?
不解。
1.進入系統
2.門牌
3.輸入地址
4.檢索
5.點一下,下面那個號
6.輸入驗證碼
7.查詢


為什麼不能超過二十年哦~超過二十年就很難求償囉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我之前回覆過 但我還是希望能幫到你

你跟你家人 應該清楚知道你們要甚麼

要問題解決 要一吐怨氣 還是兩者都要 只能擇其一時 要捨哪個

透過司法解決 你要評估對手的法律常識與社會經驗 是否落後你很多

大家覺得司法是最後防線會有公道 但常不盡如人意

google一下 "時效取得" "不當得利" "既成道路" 等關鍵字

產權 物權 的法律精神 跟一般普遍認知是有落差的

downgmen wrote:
1.進入系統2.門牌...(恕刪)


佔用的部分尚未超過二十年,
但巷道的部分已經超過了,
不過,佔用就是佔用,
不管多少年都必須要還給我們的不是嗎?

我之前就是這樣查的,
可是查不到資料耶,
這樣是什麼原因?
謝謝。

tnt9999kg wrote:
我之前回覆過 但我還...(恕刪)


現有巷道跟既成道路我搞不太懂,
"既成道路的公用地役關係成立要件,依據上述判例,既成道路必須具備下列要件:
1.土地成為道路供公眾通行,
2.已歷數十年之久,至少二十年。即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我家的巷道只供特定之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行,
被非供公眾通行之用,這樣應該沒有公用地役關係,
您說的不當得利是指對通行人求償嗎?

供鄰人通行這一點,我們沒意見,
主要不爽的是,給人方便就隨便了,
把通行權無限上綱成使用權,
以後我看還會變成所有權吧,
若要求償也只會針對地上物佔用的部分,
感謝您的回覆。
這件事 可見的公權力是

叫警察 雙方各說各話無交集 警察在旁邊看

舉違建 違建須認定 認定是違建 因非新違建 拆除要排隊 等多久沒人知

上法院 認為民事糾紛 要雙方調解 調解 再調解

tnt9999kg wrote:
這件事 可見的公權力...(恕刪)


如您所言情況真的是這樣,
不過調解是在提告之前,
調解不成才提告的,
現在還沒開庭,
我想應該不至於再叫我們調解了吧,
畢竟就是調解不成才上法院的啊。
何況是這些惡鄰"鴨霸",
堅決不肯除雜物、拆除遮雨棚,
硬是要佔用土地不還
並非我們有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
實在沒有再叫我們調解的必要了吧。

yuan012 wrote:
我想應該不至於再叫我們調解了吧,
畢竟就是調解不成才上法院的啊。(恕刪)


有時法院不想判這種糾紛 就一直要求雙方調解

所以法院判決前 你們會被要求幾次調解 很難說

tnt9999kg wrote:
有時法院不想判這種糾...(恕刪)


這樣不就有可能變"無窮迴圈"
果真如此的話,
真不知道搞到何年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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