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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所有現有巷道被鄰居佔用問題


異鄉苦工 wrote: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折...(恕刪)


我們是善良守法的一般百姓,所以還是只能循法律途徑解決而已啦,
希望司法能給我們一個公道,
嚴懲一下那群惡人。
主要還是鑑界/取得地政測量圖/依民法(拆屋還地)訴訟而已。還是要儘快進行。

有法定認定長期時效15年之問題,兩造會訴諸法院,通常是無法溝通/和解,取得法律上的判決。

趁訴訟時多多上網尋例/買法律用書參閱這類例子,就會得知佔地『惡人』的諸多惡形惡狀。

上網四處抱怨,您的土地權利不會回復。

還有自己的土地要管理,必要時設立圍欄,禁止他人進入。

自己土地的權利要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職務,不盡管理義務,那就別怪他人侵佔土地時恨的要死。




我自己也發生過私人土地被親戚佔用之問題,終究訴諸法律才是必要之路,不然下場非常悽慘。

當時趁訴訟時多多上網尋例/買法律用書參閱這類例子,就會得知佔地『惡人』的諸多惡形惡狀。

才瞭解自己土地的權利要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職務,不盡管理義務,那就別怪他人侵佔土地時恨的要

死。試問為何要讓您土地的權利睡著哩。

operatorm wrote:
主要還是鑑界/取得地...(恕刪)


您應該誤會了,由於是建築保留的法定空地,
也被劃為現有巷道使用,
所以不可以圍起來,
他們也不是在上面蓋房子,
而是遮雨棚、雜物、停放車輛、擺放桌椅營業,
基本上應該是路霸的行為,
這樣也是會有15年的時效問題嗎?
目前是以刑法竊佔罪提告,
沒記錯的話追訴期應該是二十年,
請問這樣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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