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歐 wrote:
版大也說明了是請01上的版友提供意見在"因為前屋主在房屋現況說明上關於「擾鄰」一項是勾「無」"這部分
但只見大部分版友都是對於彈鋼琴會造成擾鄰相當不屑.......(恕刪)
對啊!
前屋主明知道鄰居彈鋼琴,卻不勾 「擾鄰」就代表未盡告知義務,
不管是彈鋼琴、放音樂、施工聲、腳步聲、大呼小叫.....都可視為「擾鄰」。
樓主是可以跟鄰居溝通改善彈鋼琴的問題,但同樣可以向前屋主求償。
明明有「擾鄰」卻不勾,是不是前屋主還隱藏更多沒勾的東東??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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