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t5 wrote:
管委會有安全委員的編...(恕刪)
我們社區管委會是有安全委員的編制
不過就我之前所陳述的
管委會承認對我車位影響最大也很嚴重
就算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在住戶大會上表決(沒有會議記錄,表決記錄等人、事、時、地、物都說不清楚)
也還是不肯撤銷這個非法車位(疑點重重)
八月的管委會月會討論決議是要我於年底的住戶大會上提議並表決
我心裡真的很OOXX
這明明是非法行為,且只影響到我家車位
為什麼要全社區來表決我受到的傷害
另外我對我們社區總幹事也是有點意見
他的角色應該是協助管委會處理社區事務,且立場應該是中立客觀的
但是他給我的感覺是一直很主觀的處理事情(每一件事情都是,這件事情更明顯)
以他多年參與社區管理的經驗(號稱總公司派來的)
不應該會說出社區決議大於法律、憲法而不能處理的說法
讓我非常懷疑他的法律常識有問題
分享一個心得
你們的社區的管委會多少會和社區某些住戶關係不錯,只要開會進入表決,你就一定輸,最後還會有會議紀錄,表
示經過全體開會表決同意增設臨時停車位
我建議你自己先搜集相關的資料和證據,也不用和那管委會大小聲或是講法律條文,因為在他們心裡聽起來都是屁話,有些管委會故意挑釁,讓你情緒失控,對他發飆,說然後會偷偷的錄音,一但上法庭你就吃虧了,就是你是合法也有可能最後法官裁決下來,你會是輸家
就像現在的警察一樣,他們都自備錄音筆兼錄影功能,被開單者,當下一定心情很不爽,加上警察都會多少說一些風涼話,讓你發飆,然後在多開你一張單,賺業績,所以就算到法院你沒事,發飆罵人的違規紅單還是要繳,這也是警察最常做的事
只要你確定是合法的,你就站的住腳,這段期間多和住戶聊聊探探風聲,讓一些住戶支持你,等法院開庭時間逼近,管委會自然會比你急,他自然會找你和解,當然你也可以先找你這區的議員或是立委來協調,反正是選民服務,他們多少會來關心和看看
不過凡事還是以和為貴
透過協調可以解決最好,因為上法院等於就是撕破臉
對日後相處也麻煩
peter77tw wrote:
分享一個心得你們的社...(恕刪)
我們社區管委會對我寄出的存證信函有反應了
九月的管委會月會會記記錄

看了實在是無言以對
一點都不覺得有理虧的地方,完全就是認為是我在無理取鬧的意思
害社區收入減少,完全是罪人一個
而且會議結論還是要留到11月的住戶大會議決@@
後來我跑去找總幹事要會議記錄中所提到的分區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他,總幹事
用一種天真爛漫的神情說:沒有任何會議紀錄,不過有很多證人,他們都願意出來作證....
傻眼


在會議記錄中另一住戶提出在樓梯間置放鞋櫃影響安全問題
管委會就知道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明明這一條裡面也說不能亂私設停車位......

今天拿尺去量車位距離

我家是Altis 1.8,根據原廠資料,車長4.54m,必要的迴旋半徑是5.3m
很明顯就是迴車困難
其實我跟我老婆的想法也是以和為貴,沒事何必大動作跟鄰居過不去勒
也不想直接就找公部門出現處理,以免大家相見不好看
所以就先透過社區內部流程反應
不過看起來,我們的好意多心了
或許就不用顧慮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