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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樓管委會這樣合理嗎

Goodpopo wrote:
管理委員自行開會決定...(恕刪)


有人管的社區
總比沒人理的好

費用、時間,只是程度問題
提到管委會討論就可

沒改前,就照規章走
這不就是民主嗎?

跟你一樣不滿的人多了
你的提案就會通過
不滿的不足法定人數
就照舊

集合住宅,不這樣行嗎?
隆中無大支...

慶幸有個好社區, 必定要住戶合作, 明理, 齊一團結, 各自及共同遵守公寓規章.

(有時, 需約束一下小我!)

加上管委會志同, 出心出力, 無私地執行義務及責任.

社區生活和樂, 皆大歡喜.

繳管理費亦心甘願,

最..最重要...還是樓價平穩上昇...

反則, 意味著人去樓空....

P.S.
社區規約內,
除有特定若干事項必須區分所有人大會議決外(例如訂立管理費, 公共基金),
其實
己經授權管委會自行制定其它事宜管理辦法及細則等(例如上述各項, 停車場, 垃圾分類, 門禁),
才能使管委會有效運作.
主委也是大家選出來的,一些大樓規定是可以委員會直接做出結論的,不過像我們社區有關錢的東西就是會等全員大會再做決定,畢竟那是比較有爭議的事。交宜廳一小時要600還要三天前報備,應該是你們社區有人亂搞過交誼廳才會規定這麼嚴吧?
我和前面的的大大一樣,恭喜你,你們管委有在做事
我也當過委員,也曾討論過幾項相關的,所以把我的經驗分享一下

1. 不關閉外牆的超大照明燈
等實際電費出來後再重提是否需要關

2. 使用交誼廳一各小時要 600元
這部份,因為無文誼廳設施的資料,只是600真的有點貴,
像清潔費,電費都是必要,而若是內有卡拉ok,所以有附版權費用,維護費等,這都要問清楚收費的標準

3.交誼廳使用要三天前報備管委會 通過之後方可使用
這要等使用規章出來,只是可建議,若臨時有客人又無人預約時呢?是否可以例外

4. 健身房早上九點之後才可以使用
這點最讓人頭痛,以前我們社區想要用,但設備器材的維護費,再者小孩子是最麻煩的,先不說可能性的破壞,安全性是最重要的,若有大人陪同還好,若沒大人陪同發生事情,管委會就頭大了,所以時間上的管制還真有點需要,像在使用時是否會有噪音,是否會吵到別人等等,若不會有噪音的話,建議可限定年齡限時進入使用

5. 有鞋子沒有帶進去房屋放被警告將通報單位稽核 (不影響消防及其他樓層住戶 當層住戶表明彼此方便都沒有意見)
像我們社區每年都有火險的檢查,所以不定時都會有人來查驗並拍照,若有堆積的情況還會拍照及發文給管委會限時改善,所以我們一般會要求住戶,但還是會在要來檢查時先行告知住戶,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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