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5543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應
我提到的住家格局雖是店面造型,但非商業型建物,其實是超過四十年的老建物了,但是一整排的住家約二十間,原建物非騎樓式的,而是一樓前有鐵欄杆的二樓建物,不知幾年前整排住家一齊改建成有騎樓的格局,基本上目前都是純住宅,還沒人開店做生意,且騎樓部份也都是權狀持分範圍,甚至聽說還持分一半路面....但近年來有一家百貨進駐附近,才造成停車寸土寸金...
這樣的條件下,停在自己家的騎樓下也是違法的嗎?
我是有想過叫人來拖吊,但怕的是拖吊的一來,鄰居馬上出來移車,拖吊單位還能強制拖吊嗎?
...(恕刪)
法定騎樓是公共區域,產權雖是你擁有但是不能私用,佔據.
騎樓是可以停放機車,不可以停汽車.
1樓住家裡如要停汽車,汽車需駛過人行道,騎樓,需向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許可.
這點許多人不知道.
你說的騎樓定義很模糊,房屋建造申請執照時是否有騎樓就已定案,
這不可能事後改建成有騎樓,除非之前是違法佔用.
車輛停放於騎樓外馬路並不違規,馬路是公共道路,擺放花盆等是路霸行為,
這是可以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