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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的要求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機車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1.機車在...(恕刪)


請問這是真實的嗎?
還是樓主自己掰的呢?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1.機車在...(恕刪)


我只有第五點可以認同,理由無它,讓警衛認識我,也可以叫醒在度姑的警衛
這什麼爛管理會啊哈哈哈
敢問是什麼豪宅?
weisnowei wrote:
走路要抬頭挺胸,踢正...(恕刪)

搞甚麼東西,走路歪七扭八的,回去再重走一邊🤣
這是板主開給大家灌水用的嗎@@.....
"所有住戶經過警衛室時,必須跟警衛問好,早安 晚安 或您好之類的
(強制規定,宣導期後會有罰則,罰則目前未知,且住戶可互相檢舉,警衛也可以向管委會檢舉不禮貌的住戶)"
這條規定對太扯了吧!
而且"不禮貌"這個要怎麼定義呀!
與人方便 自己方便 這樣也沒什麼不好
個人意見!
叫他把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看清楚,不要以為他什麼都可管。
想太多,管委會的權沒有那麼大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1.機車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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