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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東方管委會的瑞陽保全圍毆住戶!


cash551220 wrote:
你不喜歡的味道。。。別人就要照辦嗎?


你看錯重點了......
我這一段話的重點是自家(私領域)。

我是沒權力去禁止他人做什麼,但是我有權利去排除對我自家(私領域)的一切侵權行為。
樓主有權利點他的薰香,但是他沒有權力強迫我在自家也要聞他所製造出來的異味。



cash551220 wrote:
可受公評。。。接受!
那有犯什麼法嗎?冷笑


我是不知道樓主確切是犯什麼法,
但是我知道其他住戶可以用以下法條去制止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民法侵權行為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條也許可以...

民法第 793 條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
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
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wingsky wrote:
你看錯重點了.......(恕刪)

那舉証。。。不容易!.
你上面指的民法都只是籠統性説法。
没定義没濃度。。。
譬如說隔壁的人放了一個臭屁。。。然後飘到你家。。。怎麼罚?(完全可以符合你上面民法寫的)
香港脚臭味熏到你家。。。。


法官最後也只能以空污法來做參考。
但不是任何臭味都屬違法!

jeel54321 wrote:
樓主是租客,不能參...(恕刪)


承租方的部分是他自己可以找房東.這其實他大可不用自己跳下去(攤手
我個人覺得雞屎味不難聞,請問要不要住雞舍旁聞看看呢?

cash551220 wrote:
我覺得樓主没問題啊...(恕刪)


為何一堆人說 味道? 說的 落落長

在座誰聞到了 是什麼味道

味道照理說 不會只有一戶聞到 上下左右 看了臉書 好像只有一戶聞到 不知道是 刁難 還是 真的聞到


hblanyard wrote:
為何一堆人說 味道? 說的 落落長

在座誰聞到了 是什麼味道

味道照理說 不會只有一戶聞到 上下左右 看了臉書 好像只有一戶聞到 不知道是 刁難 還是 真的聞到(恕刪)



我沒有住在那邊,但是我有聞過....

艾草養生防護薰香
看網頁說明這蚊香一環大約可以燃燒8小時。

因為我老婆也是買了這家的艾草養生防護薰香,
在家裡點了一次之後,就被我罵到不再點了。

點一次就是要好幾個小時才會點完,味道又比鱷魚蚊香刺鼻,
我幾乎是頭痛了一整天,在家裡這種密閉空間內點蚊香真的是慢性自殺。

不常聞到艾草味的人,會真的覺得這是很難聞的味道;
蚊香又不像是抽根煙一樣,抽根煙頂多10分鐘就抽完了,
但是蚊香一點至少是2、3個小時,而且點完是還要好久才散去,
更別說是家裡會是滿滿的PM2.5了...

圖片是我自己拍的,在我之前的留言也有PO過,證明我家真的有買...

我只能說妳也太能忍了吧, 兩位老人妳打不贏嗎? 只要他推我兩下我就反擊了, 就算被告也可以用正當防衛駁回他, 只要妳不要把他踩在地上就好了

wingsky wrote:
我沒有住在那邊,但是...(恕刪)


https://tw.news.yahoo.com/%E5%AE%B6%E4%B8%AD%E7%87%92%E9%A6%99-%E9%BB%9E%E8%9A%8A%E9%A6%99-%E6%81%90%E5%AE%B3%E5%AC%B0%E5%85%92%E7%99%BC%E5%B1%95%E9%81%B2%E7%B7%A9-122012822.html

其實冷靜下來想, 假如你真的不喜歡那種味道
一直要你聞真的會很痛苦
畢竟燃燒這種複雜的化學反應, 會產生甚麼樣的物質真的沒有人掛保證
動手打人不管怎樣一定不對
但真的燒到影響鄰居, 真的自己也要檢討一下...
cash551220 wrote:
那舉証。。。不容易!.
你上面指的民法都只是籠統性説法。
没定義没濃度。。。
譬如說隔壁的人放了一個臭屁。。。然後飘到你家。。。怎麼罚?(完全可以符合你上面民法寫的)
香港脚臭味熏到你家。。。。


法官最後也只能以空污法來做參考。
但不是任何臭味都屬違法!



你說的沒錯,這味道没定義没濃度,這很難舉證。

放屁、香港脚臭味,這基本上都是短時間的味道,大多不會維持多長時間;
如果真的是又臭又久的話,那我的建議是請趕快去看醫生吧....

但是這薰香一環大約可以燃燒8小時,對他人而言已經可以算是長時間的污染了。
會被抗議就是造成其他住戶的不適了,可能是身體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不適。

有這樣的既定事實了,或許真的無法以空污法來處理,但是不代表社區規約不行。
只要請樓主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點一環薰香請大家聞聞,以受公評。
如果通過規約禁止的話,那就是社區共識,請樓主務必遵守。

有時候會看到一些很好笑的規定,連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規定....
但是仔細想想,這不就是因為有人鑽規定漏洞,逼得其他人得要規定到很細微的地步才能制止嗎?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多數暴力,以多逼少;
如果樓主無法接受這樣的社區規約,那就請他提出異議。
但是,這間社區沒有禁止樓主搬進來,更沒有禁止樓主搬出去...

wingsky wrote:
我沒有住在那邊,但...(恕刪)


所以你確定 聞到的都一模一樣? ? 天哪

我想講的是 事情鬧這麼大 都沒其它真正的住戶聞到嗎?上來留言看看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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