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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鄰居抗議大樓社區前陽台曬衣服

這種東西跟投資客不投資客一點關係也沒有
前面幾頁就有人貼了整面大樓曬滿衣服的照片
我想只要有基本審美觀的人都會覺得這樣很醜根本就是貧民窟難民營
你也知道這樣很醜很難看,但是你還是為了自己方便自己高興把衣服曬在外面破壞景觀
你只是想反正只有我一戶這樣沒差改變不了多少反正又不犯法
大家都喜歡美的事物~你休假的時候也會喜歡去優美的風景區什麼花海走走看看~
網路上只要有什麼美麗的私房景點只要一公布就馬上爆紅
但是每天生活在你周遭跟你每天接觸的環境你難道可以忍受下去,每天看到心情好的下去嗎?
每天住在外觀環境看似平民窟的地方,到了假日拼命去熱門景點人擠人?看美的事物..
事實上我們的環境也可以變的很好只是大家都不願意改變從自己做起
這跟有沒有錢什麼豪宅一點關係也沒有,任何人都可以進階有品味有質感的生活
有錢的人未必有水準 沒錢的人未必品味差
任何律法不可能盡善盡美一定會有漏洞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用法律來約束才是最低等的人


Winghoping wrote:
依照那種會破壞房價...(恕刪)


有沒看過國外整齊的房子, 道路, 廣告看板....?

這些都是多數人希望除了自己房子美觀之外, 也希望他居住的環境也是如此.

因此就透過立法程序來管理建築物外觀, 使用方式, 廣告看板, 電線... 等等
除了相關規定之外, 也有警察非常嚴格的執行相關法律. 民眾也勇於檢舉不法. 也就是這樣, 造就了一個美觀的城市.

台灣雖然有很多的關於建築的法律, 但大家都知道執行的有多徹底,

當然, 更重要的是人的心態, 部份人只在乎自我的權益, 在我產權內要幹麻是我的事情, 別人管不到.
今天有人曬被子, 明天有人曬內褲, 後天有人曬米粉, 下週有人曬烏魚子, 下個月有人曬魚干.....
只要在我的產權上, 我要幹麻就幹麻.....





liquidgroove990 wrote:
有沒看過國外整齊的...(恕刪)


這樓都蓋這麼高

我倒是很想知道:樓主依舊陽台照曬衣服, 還是從善如流?
這種事情就算有社區公約也沒約束力,因為在自家陽台晾衣服本來就是該住家的權力,除非真的影響到鄰居,至於外觀問題也不是每一個買房的一定會看的地方。我社區就偶而自家浴室會聞到煙位從公共管道間跑進來,貼公告……沒用……因為很難舉證到底煙味誰家來的,就算找到來源,法律也沒法罰……最後乾脆自己加裝排煙管跟逆止閥解決。

頂樓有曬被區,勤勞一點上頂樓曬,公寓大廈整齊美觀的外貌,還是需要住戶共同維持 !!
如果有訂定住戶生活公約 , 那就變得更有約束力 .
liquidgroove990 wrote:
有沒看過國外整齊的...(恕刪)


甚麼都可以拿國外來比,這裡是台灣
那國外可以吸大麻,怎台灣不合法
國外可以買槍,台灣為啥不合法

今天人家曬魚干、曬烏魚子,你聞的不習慣,可以去環保局檢舉
現在人家只是曬衣服,你要限制別人???
今天住戶如果有精神障礙的家人,你們是不是又要為了社區的美觀和房價,要趕別人走???
那你家開電燈時間、用的燈泡種類顏色、煮飯時間、洗衣服時間,是不是也可以別人來限制你
今天社區管委會有本事就開住戶會議,把不能曬衣服規定列入,不列入又不准別人曬???這樣可以???
講別人前,自己先想想自己是不是自私
一隻手指別人,四隻是指自己
2.5ppm wrote: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用法律來約束才是最低等的人


沒錯
但若連個社區公約都沒有就想憑藉個人喜好約束別人作為
這種將感覺凌駕於他人需求以個人主觀優先取代眾人客觀
在你心中又是屬哪一等人呢?

事有兩面眾人也各有不同價值觀與順序
在都市集合式住宅裏若都不考量他人只顧者自己
不會因為站不同邊立場不一就有兩種說法其實那都叫"自私"
就如有的社區不准養狗不行如何又如何
在沒有經過法定程序住戶集體共識形成之前
那都只是部份人的價值觀而已
並不等於就是法律就是公約就有權力約束不認同之人
也不存在先說先贏這檔事
而這點法律就先規定與約束了某些會膨脹自我的更低等人
不管他用甚麼口號包裝或他真的奉行這般高尚價值
不行就是不行沒權就是沒權不尊重就是不尊重


Winghoping wrote:
甚麼都可以拿國外來比,這裡是台灣......(恕刪)



好熟悉的一句話.....

你居住的環境是由你跟周遭的人建立而成的.

你覺的陽台晒衣服沒問題, 就代表大家都可以曬. 久了樓的外觀就如其他網有所貼的那樣.

如果掛滿衣服的大樓外觀是你要的, 就曬阿, 如你所說的沒人規定不能曬, 你要曬就去曬.


ludidi wrote:
樓上仁兄還沒了解,管委會管公有,陽台屬私人產權,外牆是公有從牆心分,所以陽台外側管委會有權管,內側管不著,裝飾擺飾隨個人,規約和管理辦法屬契約私約,效力所及只有公有,除非陽台收為公有專用,跟露臺一樣,所以不可能,公有私有的分界線是管委會被法官判輸的主要原因

老兄
你才沒搞清楚吧!
規約效力及其專有部分

舉個例,你有沒有聽過某些社區大樓禁止養狗規定?
禁止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改變大樓外觀,如變更形狀、顏色?

再強調一下,整棟大樓屬全棟區分所有權人所有,你只是擁有其中一部分而已
住在大樓裡的住戶或所有權人不是在你專有部分裡想幹嘛就能幹嘛
stanley1973 wrote:
老兄
你才沒搞清楚吧!
規約效力及其專有部分
舉個例,你有沒有聽過某些社區大樓禁止養狗規定?
禁止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改變大樓外觀,如變更形狀、顏色?
再強調一下,整棟大樓屬全棟區分所有權人所有,你只是擁有其中一部分而已
住在大樓裡的住戶或所有權人不是在你專有部分裡想幹嘛就能幹嘛

沒搞清楚的是你 禁止養狗已經違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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