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論是非對錯的話,在邏輯上必須給人感覺有起碼的公平!這樣你才能說服人。所以說到打人、押人當然不對,但是反過來說,屢勸不聽刻意擾鄰的人,就沒有任何不對?怪了!說樓主沒有任何不對的人,還能夸夸而言的談論是非喔?怎麼這麼沒有自覺啊!果然是跟樓主同一類的人!另外,我談到「私法正義」是在描述一個社會現象來點醒樓主,並不是我鼓勵私法正義,我善意提醒:一味相挺不顧現實,恐怕會害了樓主。
剛剛午睡時做了一個夢。某天我想買某社區樓層,於是先租了一戶放著。成天香味滿室、煙霧繚繞、芳澤四鄰。反正又不犯法,網路上又多人相挺。有人抗議就裝皮、有人上門就裝弱者。長此以往,口碑遠播,房價自然波動。逢低買進、妙不可言!以上是夢到的,若有雷同,就是雷同。
1paper wrote:你說了那麼多,正好解釋你說的暴力,不能解決問題。請問你舉的例子,社會上消失了嗎...請問樓主也被打了,不是照點嗎...白說了說到底,不就是挑軟的欺負而已... 的確,你說的沒錯,柿子是挑軟的吃.阿伯級的保全員,與嘗試努力勸導的管委會,與保全公司,的確是夠軟. 這些努力嘗試口頭與書面勸導的人,絕對是花拳繡腿.
Demons (Official) wrote:1.如果是經由區分...(恕刪) 不適用 , 圖片證明蚊子一大堆 , 點蚊香很合理 .第一直接受害人的對面主委夫婦也不敢找媒體澄清事實 .加上一堆奇怪的分身帳號在網路一昧的無理取鬧 . 看慣葉佩文的洗板歪大樓做法 , 自然知道誰理虧 .
DIY LOVE wrote:一堆奇怪的分身帳號在網路一昧的無理取鬧...(恕刪) 仔細看了又看,也分不清誰是誰的分身帳號,這樣好了,非黑即白、非藍即綠是吧?只要是對樓主稍有負評的都是同一個人!只要是對樓主正評的也都是同一個人,OK?所以我們在這版上討論了半天,原來只有兩個人在玩角色扮演?再次善意提醒樓主:有一種人很缺德,只會一直鼓吹別人往前衝,完全不為別人的後路著想,俗話說:「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樓主受委屈了!樓主完全沒有錯!支持樓主告他們!樓主我完全支持你!…」當樓主哪天陷入困獸之鬥的時候,這些推動樓主的人,不論你們是否涉世未深或是別有用心,記得哦,你們都有道義上的責任哦!
buzzbee wrote:剛剛午睡時做了一個夢...(恕刪) 是啊。。。還記得我幾年前有些大樓還規定不能装鉄窗。。。因為不好看會有礙房價上漲~結果有多少小孩一個不小心就掉下來?後來立法院才通過可以安裝隱形鉄窗!房價,房價多少罪惡因妳而起。。。
Demons (Official) wrote:1.如果是經由區分所...(恕刪) 其中臭氣。。。可依空污法來規範。但這是有規範的。譬如。。。油煙味 v但有一定的濃度限制。香港腳臭味 X(個人衞生無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