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臨路透天戶加入管委會?

哇靠....

原來天龍人並不只是存在幻想中 而是真實存在的啊?!

真是大開眼界.....
你們社區土匪住的多還是強盜住的多阿!好疑惑比例哦!
雖然地號與建照不同,臨路戶也0公設持分
>>人家是100%持股公司,在股東會上發言,沒有1張至少也要有1股吧


臨路戶在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社區戶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
>>基本上所有全國水電瓦斯污水都是串接,到住戶端壞的應該台電,自來水電瓦斯公司會修理免費的
如果管路先經過別的社區,別社區跟你們社區要管理經過費,你們應該會給吧!
照理講管路應該先經外面臨路戶,才能入社區內,你們要付費用給臨路戶才對!!




主張有共用設施之事實,然後,社區管委會以此依法接管臨路戶
此外,因為臨路戶有騎樓設計
但依法來說,騎樓範圍不能出現竣工圖上沒有的東西
包含,車輛,候位座椅,看板,旗幟,海報,燈具,郵箱,,
諸如此類,一切非屬騎樓設施合法使用之私人物品
但這些騎樓違規使用之情況,臨路戶幾乎都有發生
來客違規停車更是司空見慣
>>一般騎樓地目和稅金,為該用戶自己"繳稅",某地方有些早就做鐵門到騎樓,不讓人走
只是停車' 候位座椅已經算是有吃素善心人士!!
(我在自家騎樓晾內褲,犯法嗎?)


管委會可依預防犯罪之由
向主管機關要求臨路戶納入管委會管理
以便控管騎樓違規使用之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我也是想接管馬路上正妹
我超想知道這建案的位置啦

不是自己買的房子也能直接管到其他住戶!!!!!!!!!!!!!!!

還能多收錢 要多少自己訂就好

樓主您要是成功(失敗)了還請上來分享一下喔 可別只來取經 而無弘法喔
鳥居堂三郎 wrote:
家族的長輩在北部透天...(恕刪)


看完整才發現

原來樓主是買了社區型透天

然後對想要強迫臨路的透天加入管委會..

嗯...這種自私的想法....

樓主不會覺得這個要求很無恥嗎?

鳥居堂三郎 wrote:
社區住戶認為,社區有整體營造維護,最能有效維持社區房價
既然社區建築上起牆面,採光罩,下至各戶大門裝飾品,春聯都需統一
那臨路戶無需分擔社區責任卻可享社區名聲光環
這真的說不過去
等於社區戶含血含淚在幫臨路戶維持房價
臨路戶店家賣的東西如果不入流,沒有質感
比如說 麵飯油湯街邊小吃
那更是直接打擊社區整體價值
更別說目前臨路戶店家連招牌樣式,顏色,字體都可謂群魔亂舞,毫無一致美觀性
此外,社區戶也不是不想付管理費,
只是,利用社區名聲光環,大把賺取錢財的臨路戶店家
基於比例原則,理應繳交較高比例管理費
比如 社區戶繳交原價50%,臨路戶繳交原價200%
如此一來,社區戶,臨路戶,大家共同分擔責任也同享光榮
所以在此請教,可有強制迫使臨路戶讓管委會接管之法?


看完這篇

實在是...毫無羞恥心啊...

要是照這邏輯來看

整個台灣都叫台北算了

鳥居堂三郎 wrote:
另外想到一點
雖然社區戶與臨路戶屬於由四面道路包圍的方正建築基地興建
雖然地號與建照不同,臨路戶也0公設持分
但仍然可能依據,臨路戶在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社區戶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

主張有共用設施之事實,然後,社區管委會以此依法接管臨路戶

此外,因為臨路戶有騎樓設計
但依法來說,騎樓範圍不能出現竣工圖上沒有的東西

包含,車輛,候位座椅,看板,旗幟,海報,燈具,郵箱,,
諸如此類,一切非屬騎樓設施合法使用之私人物品

但這些騎樓違規使用之情況,臨路戶幾乎都有發生
來客違規停車更是司空見慣

如此,管委會可依預防犯罪之由,
向主管機關要求臨路戶納入管委會管理
以便控管騎樓違規使用之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你敢檢舉就不要自己先當殿背的

你說人家違規停車、沒關係過兩天放個棺材在大廳
看誰比較倒楣

鳥居堂三郎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切討.但仍然可能依據,臨路戶在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社區戶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

主張有共用設施之事實,然後,社區管委會以此依法接管臨路戶..(恕刪)



水電,地下汙水管道,這都是地方政府管的吧

如果你要以這方法,來做理由的話

哪地下汙水管道這理由,的確可以讓你,從你家管到海邊住戶去
自己舊家是電梯大樓,
一樓的兩家店面也是從原本有繳變成不願繳管理費
且持續了好久
本來以為這篇可以得到一些參考
想不到看到這麼"嘎系"的管委會

新家也是社區
每次開會的時候聽到為了維護社區的價格
門面不准怎樣怎樣怎樣....
心裡面都覺得以這種理由去設限
聽起來感覺真的很糟

不知道樓主是住哪個地區
假如是台北的話,做到基本的管理功能跟維護
房價都很難跌吧
真的要跌的一天,你門面弄得多美麗
弄得會飛天
也還是一樣要跌

去對人家的住宅打算盤
還以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要破壞原有的合約
甚至想管到要賣的東西
我想臨路戶應該只會更加不想理你們這個管委會
林志玲不給我上
我對是相當反彈,認為,以社區整體營造與維護的觀念來說
林志玲應該讓我上

請問目前有什麼方法能讓林志玲給我上?
=======================================================================
鳥居堂三郎 wrote:
社區住戶認為,社區有整體營造維護,最能有效維持社區房價
既然社區建築上起牆面,採光罩,下至各戶大門裝飾品,春聯都需統一
那臨路戶無需分擔社區責任卻可享社區名聲光環
這真的說不過去
等於社區戶含血含淚在幫臨路戶維持房價

其實有個很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而且一毛錢都不用花。

就是你們社區戶聯合起來改名。
臨路透天戶的名字就跟你們不一樣了。

臨路透天戶沾不到你們的光。臨路透天戶也無法享受社區光環。


解決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