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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臨路透天戶加入管委會?

可以請求政府接管某人的腦袋嗎

法律是沒有預防犯罪這個法律的

只有犯罪 和沒犯罪兩種....

沒證據可證明犯罪之人

通通以無罪視之

臨路住戶的家門口騎樓放一些私人物品和停車...頂多違規...但是不犯法

樓主可能不了解中華民國的法律....多讀點書ok
別讓人家笑你沒知識

那會損害臺灣的榮光
小心我叫你加入我的管委會....多收你四倍的管理費
被砲的好慘...應該是近期落彈最集中的砲陣地
我就不多說了
真是嘆為觀止
還有社區榮光勒...
能不能報上社區名稱
讓大家準備個鮮花素果什麼的去參拜一下

鳥居堂三郎 wrote:
家族的長輩在北部透天...(恕刪)

有趣的話題!繼續看下去!
樓主騎樓違規使用,當然可以檢舉....但小心兩敗俱偒

住戶一直對店面鐵板燒油煙有意見(其實店家已加裝靜電處理)
請管委會三天二頭發文檢舉,最後店家表示,大不了我生意不做
不租了,不過換他檢舉整棟大樓陽台外推....


至於管制店面經營種類及售價,接管,預防犯罪,控管騎樓,社區名聲光環之類
的,真的想太多了...


當初合約的擬定是有問題的
如果臨路的透天也是社區的一部份, 譬如共用車道、監視系統、管道間、或是公共設施地坪共計等等, 理應是管委會的會員
但是, 即使是會員, 也不一定要繳納相同的費用
建設公司應該有比較縝密的計劃

我個人認為, 建設公司可能故意讓臨透天不用加入管委會, 自行圖利...譬如投資轉賣...

不過, 最大的問題是有些人一輩子沒管過事, 當上管委會委員就以為自己當官了, 跩得很, 什麼都管

鳥居堂三郎 wrote:
家族的長輩在北部透天...(恕刪)


連人家開店訂價都要管?那要是店家虧錢是不是管委會要出錢賠?

住在有管委會的社區多年第一次看到有此天才的想法的...

鳥居堂三郎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切討...雖然社區戶與臨路戶屬於由四面道路包圍的方正建築基地興建
雖然地號與建照不同,臨路戶也0公設持分(恕刪)


我只能說....你們不是同一社區, 他們不該也不能加入你們的管委會
你們社區維持房價的努力, 跟臨路透天無關
因為他們獨立產權~本來就比較你們社區值錢!

看不爽~就去告發吧~
他們只是很可憐遇到你們這群惡鄰

這事情要解決很簡單,管委會把臨路透天戶都買下來就好啦~

到時再出租或自營,看要賣什麼、價格規範都沒問題,自己爽就好~

不過,口口聲聲說什麼別人借用你們社區名聲光環、為了維持房價~

聽了覺得好好笑~

那萬一社區老舊或別的因素令房價掉了,要不要賠償給臨時戶?否則憑什麼認為臨時戶好壞,會影響會房價~

怎會有你們這種人的想法,腦袋是裝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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