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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臨路透天戶加入管委會?

以後在路上看到正妹
我都可以依預防犯罪之由
向主管機關要求強制帶回家接管
以便控管違法行為可能發生
因為太正了容易引人犯罪
現在的人想錢想瘋了吃相這麼難看
太好笑了....騎樓是屬於共用部份沒錯....但是管理權是在交通警察身上.....

小小管委會委員沒資格管....你頂多就去當料北阿...去阿

鳥居堂三郎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切討論
雖然地號與建照不同,臨路戶也0公設持分
但仍然可依據,臨路戶在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社區戶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恕刪)


感謝樓主分享!
我家不只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汙水管道
還有道路、路燈、廣播都跟京華城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
明天我就來去跟京華城要管(保)理(護)費~

原來騎樓不能出現竣工圖上沒有的東西啊~
再次感謝樓主!
下次有哪個小屁孩又在騎樓抽煙的我就知道用這條趕人了

自己都說0持分了

怎麼都已經是要邁入雷射槍的世紀了
還一堆持盾的製杖者在販劍呢?

鳥居堂三郎 wrote:
但依法來說,騎樓範圍不能出現竣工圖上沒有的東西
包含,車輛,候位座椅,看板,旗幟,海報,燈具,郵箱,,
諸如此類,一切非屬騎樓設施合法使用之私人物品


很快速的看完19頁的回文
樓主還可以提出所謂"依法"來說
真是..............

重點在於就算臨路戶違法
管委會不是警察不是檢調
沒有權力可以執法

管委會沒有權力可以執法
管委會沒有權力可以執法
管委會沒有權力可以執法



第一天出社會嗎?
九牛大補丸 讚!

鳥居堂三郎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切討...(恕刪)


真是走火入魔了,遇到這種人,我乾脆把房子都賣一賣省得麻煩,好險不是跟你同社區的,
以後我在路上看到樓主的老婆....可以以預防被強姦為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帶回家(接管)
看電視有時報 自購的汽車格不許放機車,自家雜物等 就覺得 真是他x…管太寬! 這文連非社區戶都想管 是住海邊嗎! 根本就是想找人分攤管理費! 還說不是…
好在我住北部臨市區獨棟 什麼管委會 管理費 我家窗戶要怎麼弄就怎麼弄 車庫要停放什麼隨我 門前停車場我的 打斜打橫隨我…爽

鳥居堂三郎 wrote:
社區戶對是相當反彈


相當反彈的是只有你們家吧..

看了大家的留言 我相信正常人還是比較多...
鳥居堂三郎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切討論與指教

另外想到一點
雖然社區戶與臨路戶屬於由四面道路包圍的方正建築基地興建
雖然地號與建照不同,臨路戶也0公設持分
但仍然可依據,臨路戶在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社區戶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

主張有共用設施之事實,然後,社區管委會以此依法接管臨路戶


請問你根據哪個法條來實施"接管"這回事?

不是你想到,就會發生這回事好吧


今天電力公司,瓦斯公司,電信公司....etc通通來跟你說

社區戶在在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以上這些公司"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

主張有共用設施之事實,然後,"以上這些公司"以此依法接管社區戶

請你們社區戶繳交"管理費200%",你們會繳錢?


真的有"水電,瓦斯,電訊纜線,污水管道部份
與社區戶有串接,分流,匯流,分享之情事"等事實

也輪不到你們來收錢,收錢的是這些"電利/瓦斯/電信"公司來收使用費

不會輪到你們來介入繳交甚麼管理費


鳥居堂三郎 wrote:
此外,因為臨路戶有騎樓設計
但依法來說,騎樓範圍不能出現竣工圖上沒有的東西

包含,車輛,候位座椅,看板,旗幟,海報,燈具,郵箱,,
諸如此類,一切非屬騎樓設施合法使用之私人物品

但這些騎樓違規使用之情況,臨路戶幾乎都有發生
來客違規停車更是司空見慣

如此,管委會可依預防犯罪之由,
向主管機關要求臨路戶納入管委會管理
以便控管騎樓違規使用之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預防犯罪,最常見的就是所謂裝監視錄影機來實施

但這牽涉到現在最敏感的個資法

如果連裝個監視器都會有類似問題甚至無法作為犯罪之佐證

像是一些側面錄音,或是偷拍等都無法上法庭當確實佐證


你覺得你只是用想的一些預防犯罪的方法,直接剝奪憲法所規定的工作權

連法律都稱不上的想法,怎麼可能和憲法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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