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反制手段
蒐集誹謗證據:截圖或錄音鄰居「因政商關係才合法」的言論。
提告妨害名譽:向法院提起刑事妨害名譽(誹謗罪)訴訟。
追究民事賠償:依民法第184條及195條,請求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
評估誣告罪責:若鄰居明知合法仍虛構事實向官署檢舉,可能構成誣告罪。
申請保護命令:若伴隨言語恐嚇或跟蹤,可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報警。
🏢 行政與媒體應對
備妥合法公文:將建管單位認定「合法」的最終公文複印數份留存。
要求機關註記:請建管處對該地址註記「已有處分在案,無新事證不予受理」。
主動澄清媒體:若媒體接獲投訴前來採訪,直接出示官方合法公文。
切勿公開對罵:避免在社區群組或網路回嗆,以免反遭對方提告。
📝 給鄰居的正式回應範本(存證信函/存證通知)
「本戶建物均已編有合法房屋證明/使用執照,並經主管機關多次行政程序複查,確認完全合法合規結案在案。台端若持續無視主管機關認定,假借不實言論向媒體或公眾散布『因政商關係才合法』等抹黑言論,已嚴重損害本人名譽。本人已委請律師完成全程蒐證,若再有不實指控或惡意濫檢,將立即依法追究刑事誹謗罪責及民事損害賠償,絕不寬貸。」
我以前在基層公所建設課待過
遇過一個阿婆
三天兩頭就到公所與其他單位鬧,好像是水利地怎樣,都幾十年前,實在太久忘記了
她已經從公所,地政,縣府,省府,水利處,行政院,監察院...甚麼機關都去陳情鬧過了
算小有名氣
給她鑑界證明,說你造假
給她上級公文釋疑,說官官相護
反正她不用上班,時間多
據說她最猛的紀錄是拿老公骨灰罈出馬...
不管你怎麼說,怎麼證明只要她不愛聽的,一律認為你們"聯合起來欺負我一個老人家"
連鄉下專門負責公關的公所主秘都快被她搞瘋
每次都只能跟她死磨硬耗
陪笑請她泡茶讓她講
....沒關係,妳就一直講
我們只要確保流程合法,不會卡到官司就好
唯一值得慶幸的就是她老人家可能表訂行程太滿
要去串門子的單位太多
久久才會來敝單位巡視一次!!!
流程就是有申訴你就是要辦
有時真的不要以為公家機關喜歡處理
這種的實在是拿他沒皮條
Birmingham Uni wrote:
113年買了一間半新的小透天, 剛交完屋, 一個退休老人鄰居就過來說我家有越界之嫌, 一直說我的後陽台有一半是違建, 結果申請鑑界我家是合法, 他跟鑑界人員吵到警察來關切, 之後就(多次)檢舉我家違建, 承辦人員來檢查時, 發現遮雨棚太長違建, 我就拆除結案....但噩夢來了他就三不五時檢舉違建, 但因為多次檢舉,而且合法結案,已經不受理檢舉案了, 所以他又說要去找媒體投訴 認為我有政商關係(不然鑑界跟都發局怎麼認為沒有違法?)...被搞了快一年,最近他說會用餘生戰鬥到底, 但我要上班真的沒時間跟整天沒事做的老人搞來搞去 想到就頭痛 請問這種瘋子我要怎麼反制?
對方沒東西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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