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是大樓,有眾多住戶,那個面積賺得的錢每戶根本分不到多少,還不如每戶每月多繳10塊錢可能還比較有效直接便捷。
長知識2 wrote:
自身是頂樓戶,近期區權會通過屋頂出租安裝太陽能板,理由是社區多一份收入然後也可以解決未來屋頂漏水的疑慮. 請教,這樣少數不同意的住戶就只能服從多數嗎?而且管委會還要不同意的住戶簽切結書(內容將由安裝廠商制定),本身就是投不同意的樓頂戶,請問應該要注意的事項有何? 謝謝
社區多一份收入:短期是真,但入不敷出。
解決未來屋頂漏水的疑慮:太陽能無法解決頂樓漏水,漏水是時間問題,時間到,就漏了
漏了,就只能修。
太陽能的缺點:
一、風險,台灣每年都有颱風,被吹飛的太陽能板不能說少。
從高樓飛下來,風險是大樓管委會賠不起的。
有點常識的管委會,就不會搬石頭打自己的腳。
二、可靠度,設備是會壞的,是要維護的,不是『全賺』的。
賺的多,設備要自己維護。要簡單,設備要由廠商代管,你們只是租屋頂,收的就少。
那設備商如果三年後倒了,沒人維護,颱風來吹下來,砸到人車,怎麼辦?
貪這小利,離貧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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