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zombie wrote:那為什麼會有一些案例是社區開罰了,住宿不繳納,社區也拿他沒辦法?
警察開罰單,每個人都會屁顛屁顛的乖乖去繳?
陳小春2525 wrote:
要看情形,我社區規定一樓停車場停車要罰500元,沒參加區權會的住戶隔年管理費要多繳10%,我通通都不理。
社區的事不能妥協,不然會被人看的很扁甚至厭惡你,最後會變成全社區的公敵。
babyzombie wrote:
最近看到這個...(恕刪)
飛翔在思源亞口 wrote:總結: 管委會可以制止、協調、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但不能直接對住戶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