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7996 wrote:
..3. 郵寄存證信函或書面通知 雙掛號給管委會(恕刪)
這只是要證明有通知而已,用Line也可以,不過主管機關都是建議住戶以書面通知以便未來上法院當證據證明有通知管委會漏水問題,其實只要有保留Line對話內容就可以了。
mia7996 wrote:
很感謝版上願意給予建議的人, 因為我們真的很無助, 漏水真的很嚴重,
臥房牆面,短短三四周 ,竟然從乾燥 毫無潮濕 變成大片壁癌約1/3坪大小,
甚至已經嚴重到有些地方都露出水泥, 看到房子變成這樣 真的很難過!!
財損不在話下, 那壁癌嚴重造成健康隱憂
磁磚空鼓 有掉落跟爆裂的危險 (最近天氣冷熱變化也很大)
人身健康與安全 都被影響
家應該是最安全的避風港 , 忙碌一天 回到家 還要面對這些真的很難受
漏水真的是住家很難解的問題
也分享給大家 , 當遇到這樣的事情時, 還是可以找主管機關
新北是工務局
工務局清楚告知 情節嚴重,可同步三種管道:
1. 寫信市長信箱 要求 行政機關發函主管單位 (行政機關須於八天內回覆)
2. 向工務局填寫協調申請書 (若是大樓公共區域 對造人就是社區管委會)
3. 郵寄存證信函或書面通知 雙掛號給管委會
jettachen wrote:
.真心不建議急著採取法律行動,打官司所費不貲,要花律師費還有建築師鑑定費(最少十幾萬,輸方負擔);最討厭的是曠日廢時,有時候三五年都不一定有結論,這期間受害的只有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