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花錢也不是最大的問題,而是後續處理,我們社區當初就是有花錢驗屋,然後缺失報告一大本,洋洋灑灑超過1000條,然後再來就是一次又一次的開會,其實都不會有什麼結果,因為管委有誰懂那些建築水電相關的東西?光review那些缺失就要開好幾次會。
那一股腦地丟給建商讓建商去解決,我只能說你想太多,建商一概使出拖~字訣,當然一些瑕疵很明顯又不太麻煩處理的,建商還是會處理啦,但是跟厚厚一本缺失報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而已,於是管委會就要一邊承受來自住戶公設不能使用的壓力,一邊去面對建商的和稀泥。
關鍵點在於你20萬已經花了呀,沒有一個結果也是不行啊,管委會失職啊。這是我當過第一屆管委的遭遇,最後我們社區到第三任主委才完成公設點交,鬧到差點對簿公堂,拖那麼久,缺失有改善更多嗎?我跟你講,沒有!
最後還是點交了,建商拿出一筆錢,社區自己去改善,後來才知道,這筆錢建商原本就是準備好要包裹點交的,你跟他搞很久可能可以要到更多,但是委員們有得到分紅嗎?所以,真的,別去驗屋,20萬一份的缺失報告只會讓你被架在火上烤而已。
真的要搞驗屋的是那種幾百戶好幾棟大型社區,那種的公設真的是多,住戶看得到的公設還不算多,住戶看不到的公設才是多,這種的一定要驗,不然你還不知道他有沒有正常運作。驗屋跟後續處理全部交給物業,管委會負責監督就好,讓物業負責當黑臉去咬建商,管委會不要介入,管委會最後出來談錢就好了。
Gemini0523 wrote:
1. 今天拿到建商提供的財務資料,他們將物業開銷及保全開銷灌在財務交接明細上,想問一下大家,在公設尚未點交前,兩樣開銷屬於建商需支付的還是管委會需要支付的?
建商應提撥的管理基金怎麼沒提到?
物業費用是一定會發生的費用,只差別在由誰付而已
建商要給你們的錢來自:
提撥基金+向區權人預收款-代管期的花費
代管期當然是建商付錢,不過花的也是將來要還給你們的錢...
Gemini0523 wrote:
2. 計畫找驗屋公司來協助驗收公設項目,但費用大概都需要20萬左右,尚未拿到公共基金或管理費用下,大家是如何支付此費用?
驗屋公司主要是看施工品質,完成度,耐用度這方面
但是公設點交主要著重在是否合於法規?有沒有違規變更使用目的...這方面
這個會有公部門的公務員一起參與
私以為不要花這20萬比較好
Gemini0523 wrote:
目前戶數59戶,管理費80元/坪,已初步計算過會入不敷出⋯
戶數不重要,重要的是總坪數
管理費的收支平衡可以這樣算:
1.先把上面你以為要由管委會出的一次性費用先澄清,照說這階段應該不需有管委會真的要掏出來的錢
2.以現在承接下來的各項每月定期費用
物管費
電梯,機電每月維護費
打掃清潔,園藝,收垃圾...等
這些費用加總,應該壓在每月管理費收入的5~6成
(當下會很便宜,因為很多項目還在保固內,幾年後會漲上去)
如此就知道收的錢夠不夠了
至於提撥金...原則上是不該動用的,直接用定存鎖死
沒記錯,公部門必需參與
在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天內,會同「 政府主管機關 」、「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或「 管理負責人 」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才能正式移交。
所以從點交時間來看,通常是在管委會成立或有負責人之後的 7 天內才會開始。有時候也是會遇到管委會遲遲無法成立,負責人也一直無法選出的狀況,那公設點交時間就會無限期的延後,所有搬進去的住戶們就都無法使用到這些設施囉!
另外也可以發現,法規中規定公設點交不是只有管委會跟建商的戲份,政府機關的人也需要一同到場,目的是避免建商和管委會勾結故意驗收放水,導致住戶的權益受損。雖然說有主關機關在一旁,但也建議身為住戶的你有空的話可以一同參與點交,畢竟社區的公共設施品質也會大大的影響你的使用權益 & 居住品質。
跳跳妹 wrote:
當主委財委是件很疲勞的事情
而且沒有薪水制度
因為我當過娘家社區財委
光是有住戶惡意沒繳管理費
就有得處理了
不然就是這個反對修繕
那個反對怎樣
反對不滿意清潔人員 一換再換
漲管理費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
在社區群組 多次脾氣真的快起來
我現在也是我們社區財委
不過我們社區經理能力很好
基本上我們委員不需花太多心思
也是有些管理費沒繳齊的
他都會先了解原因,如真的不是他能力範圍內的
會再往上呈報,再來委員會處理
但大部分事情他都能處理好(盡力協調)
但也曾社區鬧哄哄的(不是現任經理)
所以社區經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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