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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總幹事需要留守社區嗎

如果你們社區有花錢請人的要

沒錢的就看個人責任感


物業公司本來就是24小時,更要留守

物業公司要給你薪水
不長眼

物業不是24小時...保全才是..而且要看跟社區的契約是怎麼制定的.物業公司跟保全公司通常會是兩個契約.會分成物業跟保全兩個公司

2024-10-03 16:04
看管委跟物業怎麼安排吧
沒出事情你就沒事,有出事情(淹水)你就有事
台灣社區狗屎規定一堆
dohan8850 wrote:
社區安全主管主要是管委會負責
物業公司只是管委會僱用
總幹事事情交辦好即可


大部分社區的主委都是無給職....

無給職, 你要主委負責這麼沉重責任?
所以, 要不,你去當主委?


但颱風天, 總幹事跟務業保全是不是來..
首先看合約, 其次靠道德勸說。
但如果風強雨驟, 住戶也得靠自己!!




車車168

照你這麼說,無給職的主委不用負責!那有給職的主委要負全責嘍!!![^++^]

2024-10-03 15:45
Chastise

那就看社區條規吧~

2024-10-03 17:19
合約有寫進去嗎?
等價交換 想要得到什麼自然要失去什麼
總幹事不是你爹媽 還要把屎把尿 還要接送你上下班
看您所在的社區,如果是住宅性質那就比照服務業!
正常來說..服務業颱風天一樣要上班!就看賣場或門市做調整!
商辦見紅休的正常來說不用..保全在即可!

總之物業管理這塊很看業主! 業主說要就要? 建議了之後還是要? 
那就遵辦處理!就撞牆給他看情況會怎樣! 自己記得做好會議紀錄&日誌即可!
apqp wrote:
大部分社區的主委都是...(恕刪)

你確定主委不用負責?
不管是有給職無給職的主委,
管委會的財務健全及社區安全都是有責任的!

沒本事別進管委會,要當委員請負起該有的責任!!!
別一句無給職就撇清所有責任~

LEEYUAN

你這個文章我有查到出處,算是有點疑慮。因為他有顯然錯誤的地方,管委會有失職的情況,是可以告管委會。此情形應該是以管委會為當事人,主委可以為代理人,當事人跟法定代理人差異還是蠻大的。

2024-10-03 19:32
LEEYUAN

另外他寫的主要職責,這看起來都是管委會的職責,而非主委一個人的職責。

2024-10-03 19:35
一等良民 wrote:
依法院的判例,還真的...(恕刪)



物業保全公司是來值守.沒有法律規定需要負擔淹水責任..
責任就是通知住戶及里長(政府機關?)..
小型失火先行撲滅.大型火災也是沒有辦法..但是社區的滅火器或消防器材要完善..社區沒有購置擋水牆設備.保全是要用人肉去擋水

社區本來就是主任委員值守
apqp wrote:
大部分社區的主委都是無給職....

無給職, 你要主委負責這麼沉重責任?
所以, 要不,你去當主委?


的確是主委負責喔
不管是法規法條都是這樣規定..
而且開會有出席費.並不是完全無給職喔...

自己的社區自己不顧??
即便是失火.保全也是要逃命的
就算是消防隊來..也是要先顧及自身的安全才施救
Kang-Wei Tzou

你以為出席費每個社區都有?

2024-10-03 18:29
Chastise

區權會出席費大多數社區都有吧,主要是為了鼓勵住戶踴躍出席討論表決,出席費還得造冊送市府相關單位查核~

2024-10-08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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