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樣各戶就不用分攤公共電費,比較不心疼。
2.管委會支出多了才會在意,畢竟事關面子,每月透支可不好看。
3.比較公平,有些空戶會去申請拆電表,這樣就不用分攤公共電費。
PS1.公共電費有些會分大公電與小公電,通常有二棟以上的社區會這樣分,小公電是該棟的電梯、揚水泵、梯廳照明等,小公電可由該棟住戶分攤,不適合由管委會支付。
PS2.乾脆趁此一併檢討整個社區的節能規劃,政府有免費的諮詢機構,有了官方建議,自然可以就公共空間的空調使用訂出規範,樓主可以少受些砲火與人身攻擊。
PS3.新大樓的節能規畫很容易獲得相當成效,建議樓主可以積極參與,省錢又有好名聲,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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