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ynman3688 wrote:因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機台水平出問題,造成立柱軌道變形 依法論法:原告主張,因廠商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機台水平出問題,造成立柱軌道變形,應請原告舉證:1.廠商保養不確實的證據。2.廠商未檢查機台水平的證據。3.確因廠商保養不確實,及未檢查機台水平,因而造成立柱軌道變形,其中因果關係的證據。
"檢查"與"保養"不代表無限上綱到"保證東西不會壞"車子定期回原廠"保養",結果路上發生故障,你會不會認為是原廠保養不確實,未檢查XX零件造成故障?責任是要有因果關係的機台水平是否在 "廠商列表承諾保養" 的範圍之內?廠商應檢查而沒做才有對應責任機台水平是否造成故障的唯一原因?是否可能金屬疲勞?有住戶使用不當(超重)?這些舉證都是你 "原告" 的責任,法院看的是證據不是你的委屈
只是好奇您有主動請任當管委會主任委員嗎管委會主任委員是有給職嗎我輪值當管委會主任委員還無給我敢說十幾年來沒有比我認真負責的結果住戶走路不小心跌倒揚言要告我更不用說機械設備會馬上就立柱變形更何況車子有正常保養路上就不會故障使用的都不關心了要別人來關心法律上與有過失有聽過嗎如果委員只當一任且無給職這種問題自己不關心要委員幫您關心那您要不要自己來當然後負無限責任主任委員都說您可以主張權利了委員們也花自己的時間來了解狀況了以我一個外人來看算是有盡到一般人的注意義務了您試著每天社區跑一遍就好您看您能看出多少問題有多少設備在運作有多少設備保養時您有時間您給管委會主任委員多少錢管委會主任委員自己有沒有工作我以我的經驗每天光回家問保全有沒有問題不停的處理設備修繕更新等一天就會至少花掉兩三個小時我還有正職工作還有家庭還有自己的生活誰哪有能力幫助住戶注意車架不馬上反應讓我去協調廠商等到出事才說要追廠商的錯換作是您您怎麼處理至於您的問題先查合約中有沒有檢查立柱變形這項那這項變形最短造成的時間為何去社區調保養紀錄如果在這時間內的保養紀錄該項有打勾再查合約中的處罰規定為何到此如果答案都是肯定請管委會要求廠商來協調合約中的賠償喬不定就只好提告================================================================社區責任險也要有人出錢才有保不是每個社區都有足夠的危險共同團體來分擔這時應該自己去保險就明明寫社區外了您用公產去幫里長和政府做事這才真的是會抓去關的住戶也要看他要告甚麼他要走合約當然是管委會才是合約的甲方但是管委會也要盡一般人的注意義務不是花大家的錢去處理單一住戶的事連走路跌倒都要告了更何況這個至於要告侵權行為那當然是住戶才是適格的當事人管委會去告馬上被民訴249駁回連民訴249程序都不過先程序後實體還想論實體證據不是當過主委就所有的事情都合法很多事情都只是大家不了解不計較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的
只有民事求償,除非有人受傷才會有刑事介入。狀紙自己寫就可以,不需要請什麼律師。內容大致上,原因事由、損害了什麼、證據成列、標的金額就可以提告了。開庭第一次,法官會問兩造要不要調解、和解。喬不定,再給法官判,但勝訴後就只有一張債權憑證,官司結束。後續你要強制執行債權憑證的標的,還要自己去國稅局拿著債權憑證去調資料。(1年度1種資料500元)若幸運資料有標的可以執行,你還要自己寫狀紙?到執行署去執行。樓主的標的金額高嗎?不高只能吞了,不然自己打官司期間都是自己先墊錢,就算民事勝訴了。你還要去執行標的,花時間又花金錢。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檢查"與"保養"不代表無限上綱到"保證東西不會壞"車子定期回原廠"保養",結果路上發生故障,你會不會認為是原廠保養不確實,未檢查XX零件造成故障?責任是要有因果關係的機台水平是否在 "廠商列表承諾保養" 的範圍之內?廠商應檢查而沒做才有對應責任機台水平是否造成故障的唯一原因?是否可能金屬疲勞?有住戶使用不當(超重)?這些舉證都是你 "原告" 的責任,法院看的是證據不是你的委屈 這樓 我最認同您保養不等於不會壞訴訟需要舉證保養兼不會壞的合約 叫做 全責維護合約跟甲式保險一樣 很貴 一般人不會買
tonikaku wrote:您有主動請任當管委會主任委員嗎管委會主任委員是有給職嗎我輪值當管委會主任委員還無給我敢說十幾年來沒有比我認真負責的結果住戶走路不小心跌倒揚言要告我 大都無給職的住戶,只看到他覺得有問題的地方要他們出來當委員(還不要說是主委)來一起改善環境每一位都說 自已很忙麻的,你的時間是時間,當委員的時間不是時間都不願意付出.........看到這棟樓的回文,有感而發。
實事求是,應該是趕緊公正單位鑑定原因,協調廠商及管委會趕緊修繕完畢,只要不是自己出錢,若可早日恢復何樂不為?怎麼還在想個人求償事宜呢?有點捨本逐末.關鍵的故障原因鑑定是誰判定的?廠商要不要吞這種鑑定結果?因為現在看起來是你單方這麼聲稱,天知道是不是其它原因造成?說不定個人使用不當?也說不定是其它該區塊使用者使用不當.有沒有監視器記錄佐證?任何賠償或維修費用,應該還是要以公正鑑定原因為準.可歸責的找需承擔責任的,不可歸責的,當然就是管委會出錢.(因為機械車位結構是公用)如果廠商也承認是機台未水平這個原因,而日常保養記錄都沒有顯現這一點,基於應注意未注意.那麼要廠商負擔部份維修費用應該不是太大問題.但要廠商全出是不太可能,東西都有使用痕跡不是全新品.另外,機械車位每月不是也都會收管理費,按照專款專用精神,管委會對於這種機械車位的公用結構,因為結構本就是大家共同使用,本就有撥款維修責任.不應歸責於該車位使用者一人負擔.也不會是你要自費維修.
不管告不告要求對方賠償一定要舉證~先想想舉證是因為對方的問題造成自己的損失"機械停車位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水平,造成變形"是甚麼原因讓你覺得是保養不確實?如果對方提出保養紀錄,您如何答覆機械車位有無使用年限問題,零件老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