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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求償管委會或廠商? 機械停車位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水平,造成變形

feynman3688 wrote:
因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機台水平出問題,造成立柱軌道變形


依法論法:
原告主張,因廠商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機台水平出問題,造成立柱軌道變形,應請原告舉證:
1.廠商保養不確實的證據。
2.廠商未檢查機台水平的證據。
3.確因廠商保養不確實,及未檢查機台水平,因而造成立柱軌道變形,其中因果關係的證據。
Bookwarm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 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2023-05-19 15:04
"檢查"與"保養"不代表無限上綱到"保證東西不會壞"

車子定期回原廠"保養",結果路上發生故障,你會不會認為是原廠保養不確實,未檢查XX零件造成故障?


責任是要有因果關係的

機台水平是否在 "廠商列表承諾保養" 的範圍之內?廠商應檢查而沒做才有對應責任

機台水平是否造成故障的唯一原因?是否可能金屬疲勞?有住戶使用不當(超重)?

這些舉證都是你 "原告" 的責任,法院看的是證據不是你的委屈
我愛巧克力機

講的很貼切務實且公道

2023-05-19 8:47
feynman3688
feynman3688 樓主

請看37樓

2023-05-19 21:42
只是好奇
您有主動請任當管委會主任委員嗎
管委會主任委員是有給職嗎

我輪值當管委會主任委員還無給
我敢說十幾年來沒有比我認真負責的
結果住戶走路不小心跌倒揚言要告我
更不用說機械設備會馬上就立柱變形
更何況車子有正常保養路上就不會故障
使用的都不關心了要別人來關心
法律上與有過失有聽過嗎

如果委員只當一任且無給職
這種問題自己不關心要委員幫您關心
那您要不要自己來當然後負無限責任

主任委員都說您可以主張權利了
委員們也花自己的時間來了解狀況了
以我一個外人來看算是有盡到一般人的注意義務了

您試著每天社區跑一遍就好
您看您能看出多少問題
有多少設備在運作
有多少設備保養時您有時間
您給管委會主任委員多少錢
管委會主任委員自己有沒有工作

我以我的經驗
每天光回家問保全有沒有問題
不停的處理設備修繕更新等
一天就會至少花掉兩三個小時
我還有正職工作還有家庭還有自己的生活
誰哪有能力幫助住戶注意車架
不馬上反應讓我去協調廠商
等到出事才說要追廠商的錯
換作是您您怎麼處理

至於您的問題
先查合約中有沒有檢查立柱變形這項
那這項變形最短造成的時間為何
去社區調保養紀錄
如果在這時間內的保養紀錄該項有打勾
再查合約中的處罰規定為何
到此如果答案都是肯定
請管委會要求廠商來協調合約中的賠償
喬不定就只好提告
================================================================
社區責任險也要有人出錢才有保
不是每個社區都有足夠的危險共同團體來分擔
這時應該自己去保險

就明明寫社區外了
您用公產去幫里長和政府做事
這才真的是會抓去關的

住戶也要看他要告甚麼
他要走合約當然是管委會才是合約的甲方
但是管委會也要盡一般人的注意義務
不是花大家的錢去處理單一住戶的事
連走路跌倒都要告了更何況這個
至於要告侵權行為
那當然是住戶才是適格的當事人
管委會去告馬上被民訴249駁回
連民訴249程序都不過
先程序後實體還想論實體證據

不是當過主委就所有的事情都合法
很多事情都只是大家不了解不計較
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的
Bookwarm

我們社區也有被白爛住戶,為他個人利益,每月開會都來吵。最後我建議他出來選下屆委員,白爛住戶回我:牠才沒空做這些有的沒的。[翻桌]

2023-05-19 15:14
feynman3688
feynman3688 樓主

管委會委員,關鍵字是‘管’,不是總幹事的‘幹事’

2023-05-19 21:43
只有民事求償,除非有人受傷才會有刑事介入。
狀紙自己寫就可以,不需要請什麼律師。
內容大致上,原因事由、損害了什麼、證據成列、標的金額就可以提告了。
開庭第一次,法官會問兩造要不要調解、和解。
喬不定,再給法官判,但勝訴後就只有一張債權憑證,官司結束。
後續你要強制執行債權憑證的標的,還要自己去國稅局拿著債權憑證去調資料。(1年度1種資料500元)
若幸運資料有標的可以執行,你還要自己寫狀紙?到執行署去執行。
樓主的標的金額高嗎?不高只能吞了,不然自己打官司期間都是自己先墊錢,就算民事勝訴了。
你還要去執行標的,花時間又花金錢。
車重超過限重沒?超過的話自己鼻子摸摸吧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檢查"與"保養"不代表無限上綱到"保證東西不會壞"

車子定期回原廠"保養",結果路上發生故障,你會不會認為是原廠保養不確實,未檢查XX零件造成故障?


責任是要有因果關係的

機台水平是否在 "廠商列表承諾保養" 的範圍之內?廠商應檢查而沒做才有對應責任

機台水平是否造成故障的唯一原因?是否可能金屬疲勞?有住戶使用不當(超重)?

這些舉證都是你 "原告" 的責任,法院看的是證據不是你的委屈



這樓 我最認同您

保養不等於不會壞

訴訟需要舉證


保養兼不會壞的合約 叫做 全責維護合約
跟甲式保險一樣 很貴 一般人不會買
管委會的資金來自於住戶..跟管委會求償等於求償你自已.~

還是你覺得這些委員會自掏腰包賠償給你.
tonikaku wrote:
您有主動請任當管委會主任委員嗎
管委會主任委員是有給職嗎

我輪值當管委會主任委員還無給
我敢說十幾年來沒有比我認真負責的
結果住戶走路不小心跌倒揚言要告我


大都無給職的


住戶,只看到他覺得有問題的地方


要他們出來當委員(還不要說是主委)來一起改善環境

每一位都說 自已很忙

麻的,你的時間是時間,當委員的時間不是時間

都不願意付出.........







看到這棟樓的回文,有感而發。
平安、健康最重要
tonikaku

還有住戶叫我去拔社區"外"的雜草,我說我上班沒空,請他已退休幫忙,結果他說他腰疼,我腰就不疼,而且他每天還早晚去運動中心運動

2023-05-19 9:16
實事求是,應該是趕緊公正單位鑑定原因,協調廠商及管委會趕緊修繕完畢,只要不是自己出錢,若可早日恢復何樂不為?怎麼還在想個人求償事宜呢?有點捨本逐末.

關鍵的故障原因鑑定是誰判定的?廠商要不要吞這種鑑定結果?
因為現在看起來是你單方這麼聲稱,天知道是不是其它原因造成?說不定個人使用不當?也說不定是其它該區塊使用者使用不當.有沒有監視器記錄佐證?
任何賠償或維修費用,應該還是要以公正鑑定原因為準.可歸責的找需承擔責任的,不可歸責的,當然就是管委會出錢.(因為機械車位結構是公用)

如果廠商也承認是機台未水平這個原因,而日常保養記錄都沒有顯現這一點,基於應注意未注意.那麼要廠商負擔部份維修費用應該不是太大問題.但要廠商全出是不太可能,東西都有使用痕跡不是全新品.
另外,機械車位每月不是也都會收管理費,按照專款專用精神,管委會對於這種機械車位的公用結構,因為結構本就是大家共同使用,本就有撥款維修責任.不應歸責於該車位使用者一人負擔.也不會是你要自費維修.
亮哥+

機械車位清潔費如果比平面貴,扣除保養費用後若成為管委會公積金,那麼針對車位共同使用設備部份,是有要求管委會必須專款專用的權利.最差也是該區所有共同約定專用者須共同分攤維修費用.

2023-05-19 10:00
feynman3688
feynman3688 樓主

請看 37樓

2023-05-19 21:53
不管告不告

要求對方賠償一定要舉證~

先想想舉證是因為對方的問題造成自己的損失

"機械停車位保養不確實,未檢查水平,造成變形"

是甚麼原因讓你覺得是保養不確實?

如果對方提出保養紀錄,您如何答覆

機械車位有無使用年限問題,零件老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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