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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群組發言的問題 (拜託請大大高人懂法人士請進幫幫)

我社區前主委,每次有誤會都好生好氣解釋,結果換來的不是大家的諒解是更多的質疑,後來換了一個脾氣火爆的,有人質疑他都有理有據的罵回去,現在反而群組安靜了,有時人善被人欺,只要有理有據建議樓主可以理直氣壯的嗆回去。
mao2151 wrote:
各位大大先進安好 ~...(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不是在笑你
而是這是常態
你不管做得再好、替社區省錢、為社區著想
都會有人扯後腿的
甚至像這樣在群組帶風向
其實看開點就好
無視是最好的方法
問心無愧就好
這些人叫他們出來當委員體驗一下
躁咁那飛....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mao2151
mao2151 樓主

我就決定不幹了,其他委員也要辭,重心改選

2023-03-29 20:20
你就說你這麼厲害 你找廠商報價阿 報價單拿來看看阿

不要後面放炮啦
mao2151
mao2151 樓主

超過一半都不幹,沒有後補,準備改選

2023-03-29 20:21
唉~ 我主委當了好幾年,這種住戶也常遇到。
據理力爭嗆回去還會回說:我是住戶耶,發表一下意見想法都不行嗎?主委就可以這麼兇嗎?
mao2151
mao2151 樓主

真的超肚爛,有話好聲好禮說不行嗎

2023-03-29 20:17
oist wrote:
住戶規約應有載明多少錢管委會是可以動支的。只要在這金額內,管委會合議決定之後根本不用理住戶在哇哇叫,有本事就來當委員。


理論上是這樣,但實務上動支金額在權限內不必然沒事!

例如出口燈、逃生方向指示燈等等,市面上行情就在5~600左右,10組就是5~6000,如果10組花了20,000,雖然仍在管委會(或主委)核決權限內,但這樣的採購有沒有問題?

市場上大多數產品或勞務都有一定行情,當偏離行情太多,被質疑是很正常。樓主要不要說說是啥工程花7萬,這樣比較好評斷人家的質疑有理無理?
mao2151
mao2151 樓主

垃社廠的南方松圍籬(已經比過價了)

2023-03-29 20:18
GracyOnOn

八家報價,我用自己的關係找到比那八家價格低(最多一年少120萬)的物業公司,當時委員都同意也有記錄,服務近一年絕大部分住戶都滿意,我還在社區line 被指控圖利要我迴避等等霸凌,我火大不幹。

2025-01-07 4:38
四維草方哥 wrote:
我社區前主委,每次有...(恕刪)


我會噴主委跟住戶,主要是某些行為看不慣.

錢的部分,我從不去揣測跟懷疑,畢竟主委能詢價的管道有限

再過3年輪到我當主委,到時候我就破前例,開春大掃除發紅包(自己出
樓主其實不用生氣,
只要一切合法且有單據證明。
納蘭當主委時也有住戶因不喜歡總幹事,
一直在懷疑東懷疑西,
也是用自家使用的經驗及用量來質疑。

吵到我這邊來,
我直接跟他說:

"只要有證據,歡迎你提告"
結果他馬上閉嘴。
WTAPSGO

大大說的真好 就是有很多白癡自以為 存證信函下去 不要嘴啦 先來看看就知道了

2023-03-31 15:35
mao2151
mao2151 樓主

我想要提告防礙名譽了

2023-03-31 16:12
大部份的社區真的都一個樣
住戶心態永遠都是:
我住的社區最棒!要有最高級的服務!要有最好的設施!最便宜的收費!
所有我以外的人都要為我盡心盡力!
什麼事都不要找我做!什麼錢都不要找我出!

建議樓主不應姑息
Google一下毀謗罪有什麼法律可援引
你甚至不用真的找到對的法條
只要在群組裡回他一句"你這樣的行為,我要用xx法去告你"
通常就可以嚇跑了
若不用區權同意,就招商有多家競標,有列選擇原則,管委會多數決,這些在會議紀錄裡,那其他就不太需要理了~總是有想證明什麼的人存在。
GracyOnOn

管委會“理應”是多數決,但是我們管委會的多數被財委一人推翻;材料很簡單:她自己假造的會議記錄 + 不明就裡或心懷不軌的住戶在line 的言語 - 如同本樓樓主的遭遇!

2025-01-07 4:22
看到這篇2023的文章才相信我們社區經理勸我是真的⋯

我們管委會委員們最近9位辭到剩兩位 - 留下來的是鼓動少數住戶造謠抹黑我與其他委員的財委、另一位是好媽媽型的長者.

那位財委串通少數住戶,假造會議記錄、偷取區權人名冊、用假會議記錄在line群組上造謠抹黑⋯⋯我與其他委員不堪其擾辭職後,補進兩位合法選出的候補委員,勉強湊了四位。 那位財委想湊人讓“管委會人數齊”,去拉沒有管委會委員資格的住戶進管委會當委員,最後勉強兩位願意(住戶甲、住戶乙)。 更扯的是竟然互相推,讓住戶甲當主委。

對於由那位財委搧風點火,其他住戶或不明就裡或有其他目的在line上面的對話,我全部蒐證起來,而且跟律師討論過,準備告好幾個住戶公然侮辱、毁謗、侵害個人肖像權(他們把我開會的錄影直接放在網路上,嘲笑侮辱)⋯等。後來一則覺得我工作非常的忙,去跟他們周旋浪費我的時間,再則覺得那一群比xx不如的住戶沒有資格讓我在他們身上花一毛錢,更何況幾十萬的律師費?

有時候在板上看到一些發言說管委會的委員怎麼樣怎麼樣,我現在的心得真的是:那你自己出來做吧!!只要你是合法被選出來就行!

那位財委跟他的同夥們,因為無論如何都補不齊管委會的委員們,而且他們搞了一個連署解散管委會的活動,到處用他們偷到的區權人名冊死纏爛打讓不少不明就裡的住戶簽了名,臨時區權會箭在弦上。

其他住戶也許毫不在乎或者不知道自己的個資被偷走、或者是不明瞭將要當主席的那位主委,完全不具合法的身分⋯ 總之,我想看看由“財委領導”那一群違法亂紀的人現在在大門口攔人、要委托書選出來的新管委會,到底多厲害? 也想知道財委跟她的黨羽“這麼認真”用手段想當大部分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委員,到底圖什麼?!

最後,社區的事情要告是很難的,區權人名冊被財委偷走,他的同夥很狡猾的沒有聯絡社區一些比較機警的住戶,即便我知道有住戶抗議他們被聯絡,但我不是被害人、無法去警察局報案;生氣被打擾的住戶”不想惹事“,也不會去報案。

他們甚至在社區的公告裡頭假造是台北市政府同意他們可以自己邀請沒有委員資格的區權人到管委會,所以他們是合法作為 - 我直接打電話去台北市政府問相關單位,承辦人員說他們不可能同意,他們的標準回答是按照規約。 我們規約寫清楚:委員是區權人選出來的,有候補,但是不管是正式選出來或者是候補都要公告之後才算。財委邀請進管委會的,只是在區權會中有自己投自己一票的行為。

我的觀察是95%以上的住戶或是很守規矩或是事不關己,但是基本的互相尊重信賴都有,社區的亂,是源自於5%以下講話很大聲的人,他們很大聲也敢胡說八道,所以風向都被他們帶走了!可悲的是那5%以下講話很大聲的人,就是家中有大違建、破壞公物、佔其他區權人便宜記錄的人!

不過,其他住戶不在乎,怎麼講都沒有用,所以我也放棄了!相信2023年的那位樓主,辭掉主委之後應該是海闊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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