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社區內的房屋所有權人~並且有按時繳交管理費的~都有權力去申請調閱監視器~~~不然社區內監視器的作用是什麼????樓主的案例理~想處置方式是當下先通知主委或當事人~~~先問清楚原因~沒改善再去投訴也不遲!!!直接去檢舉一定是鬧翻而已!!!!
我們這社區 的主委,才厲害,開會決定事項,不符合他意,就說"他說了算"。最近 更扯,他自己本身 是某某 候選人的助理,直接舉辦活動,不經過管委會同意就舉辦了,他自己本人是說只有借社區場地,沒有使用管委會的資金,是可以不用通報的。這樣對嗎?我都不知道 主委 是社區皇帝阿
Jacky.hy.hung wrote:我想了解是誰棄置的,於是親自調閱監視器,發現竟然是副主委和對面鄰居一起同棄置的,所以我擷取影像後投訴新北的1999 我想了解是誰棄置的,於是親自調閱監視器,發現竟然是副主委和對面鄰居一起同棄置的,所以我擷取影像後投訴新北的1999你們平日應該就有嫌隙發現是副主委帶頭放的正常來說應該是先跟副主委溝通了解事件的始末而不是直接打1999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