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518 wrote:請問各位的大樓是如何...(恕刪) 我們主委已經連三任了,雖然法規是不行。(一年選一次,可連任二次)自己還上過事物管理人員課程有牌,還任職某社區當總幹事;他應該很清楚自己早已經違法。他一就裝作很勉強接任當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