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個建築物都會有"公共管線的問題, 故社區未必會編列該項維護費用. 但"公共管線" 屬於建築物的共同使用部份, 管委會有"責任"維護其正常功能. 若發現建築物公共管線因各種原因 (管路過長, 斜率不足, 管徑過小, 住戶沖廚餘雜物.....) 而造成公共管線無法正常排水時. 可在區權會要求定期(1-2年/次)進行通管去除堆積物. 不然若影響到住戶, 管委會就要處理後續事宜. 公共管路反灌如果採用 "發生後再處理"方式, 等於家中有一個不定期炸彈. 很不幸我的社區就有類似問題, 幸好住高樓層, 可以把低樓層的訴苦當笑話聽.............. 最後一招如果區權會不願編列定期維護費, 那就自己買保險來降低損失.
這麼說如果你住過很多社區, 就會發現不同社區都會有些不同症狀, 而需要定期編列維護支出.
重點: 如果你是新社區........ 還在建商的保固期...... 記得向對方索賠且要求延長保固期......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