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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造成不必要論戰

擋人的東西倒,被樓主擋人東西弄皮肉傷是不是也可以求償,管委會若未考量存放空間造成住戶損失樓主原本站的住理舉證求償是可行的,但停車場開放空間看到樓主說自己為了不讓人抄捷徑放障礙擋人,嗯,好像也沒比較有公德心。
騎嬰兒車甩尾 wrote:
把普通大樓戶賣了升級車庫透天是唯一解

這樣不夠的,要隨時看的到才保險
住大樓就是這樣
自已想裝監視器拍自已的車子
還要看管委會同不同意
不同意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車一直被刮
每個月還要繳月費
林北就是雷安怎 wrote:
被林口上景社區的管委會氣到,因為你們的決策跟無能,讓我車子受損了。

其實我想要抱怨跟請教一下這邊的大家。事情發生在「林口合毅上景社區」
因為今天我的車子在自家停車場發現有刮傷。雖然不是很明顯也很容易處理。但我堅持要管委會處理的原因是。
因為上一屆管委會透過區大決議,要把原本在B1的垃圾間資源回收的部分,改放到B2另外一個置物空間。剛好這個空間就位在我車位後方,所以當時決定沒多久後,就有發現問題。就是住戶大部分的居民,都要抄捷徑。從我的車子跟另外一台車子中狹小的空間經過「大約一人寬的寬度」假如手上有拿著回收物,我很擔心有一天哪一位鄰居會刮傷車子。所以當時有告知我們的管委會,說有這樣的情形。然後管委會的處理方式就是在電梯間貼了一張公告,要求鄰居不要走那邊。
但這樣的公告有用嗎?我相信住在社區的人很多都知道,這樣的公告是道德勸說。防君子不防小人。
但我又能如何,還是有人會抄捷徑。我只能消極的作為,所以我放腳踏車跟鋁圈還有洗車工具擋路,想辦法降低有人經過的慾望,因為管委會不做,我只能自己想辦法,但又不能影響到我旁邊的鄰居。
今天我要去樓下開車出去,我發現我倣在腳踏車上要擋人的雨鞋,掉到地上了。然後洗車工具,也滾到我車輪旁,我當下就覺得不對勁。並開始巡視車身,我發現我的腳踏車有被人用倒過。所以導致有這樣的輕微擦傷。
當下想想覺得算了。但再想想不對啊,我假如這麼算的話,還是有人會經過我車子旁邊。所以我今天找我們主委,並且告知他這部分我希望管委會要負責任。因為我之前就反應過相關問題了,結果你們管委會就一張公告「道德勸說」結果我擔心的事情發生了。好接下來管委會希望我可以舉證,因為我的停車位那一帶沒有監視攝影機!!好了我車子的行車紀錄記器在停車時也沒有動作。我是要怎麼舉證???我又不是開特斯拉還有哨兵模式。最終管委會只說這筆錢他們不會出。我OOXX 七早八早就提醒過管委會,你們不但沒動作,搞到我還要想辦法自保,最後出事了,才來說他們無法舉證所以不賠。這種傷痕我自己拋光就用掉了,但我堅持要管委會陪賠錢是因為,早就說了你們不動作。弄到現在才要來亡羊補牢說要拉繩子跟加裝監視攝影機。怎麼聽都超不爽的,本來是最安全的住家停車場,結果現在變雷區,隨時車子都有可能被粗心的人弄到受損,重點是還沒有監視器可以保障我們財產的安危。
我很確定之前這一點小傷痕是沒有的
一:現在倒車顯影很清楚,除非是停在外面有人來撞,不然我不曾再撞到後保桿。
二:我都自己洗車,並且在近期自己拋光小美容過,把能修復的傷痕都處理好了。
三:近期很少開車,即便出去,也是去台北接人返家,全程無離開車子,確定無人追撞。
但問題就算自己清楚知道不是自己的問題,我又能怎麼辦?社區就是爛,打死不認。
請問大家,若是你們你們會怎麼處理呢?因為我覺得在輕輕放下,管委會又當沒事發生過,以後反應又愛聽不聽。畢竟停在外面已經要很小心自己的車子,沒想到回家也要小心,重點是在外面搞不好還有機會抓到犯人。
想要好好的教訓這一群管理委員。是你們的話你們會怎麼做呢?想聽聽看大家的意見,雖然我自己已經有動作,但還想看看有沒有可以用的手段。

搬家
先在車上放標語大字!

擦傷我車,你的人生壞運連連,詛咒你!

字大些!

有些人,沒即時點醒,沒讓他看到現場反應,

不會撿點的!公告會忘,人性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你沒有證據,說捨麼都沒用
建議直接裝監視器錄到證據後直接提告
1. 法律講究證據,沒證據本來就不可能求償,天經地義。
誰知道這刮傷是不是你在外面刮出來的?

2. 你有足夠證據了,也應該是要跟刮傷你車子的人求償,跟管委會有何關係?
管委會已經有貼出公告叫住戶不要走捷徑靠近你車子,算是已盡了責任。

3. 建議你自己想辦法安裝監視器,只要有錄到證據,非常支持你跟刮車者求償。

4. 大樓住戶各種人都有,再廉價的大樓也有好人,再昂貴的大樓也有爛人,
心態上一定要習慣,只能凡事依照住戶規約依照政府法規走,才能處的長久。
不要買車
不要停車
不要開車
比較適合你
管委會已經盡了最大的義務了,此外也願意加裝監視器,你如果再不爽的話,你何不自己來當委員?委員會大多都是無給職義務服務,而且沒有什麼太多的權力,反而還受到許多法律的規範!社區住戶遇到許多問題,都以為能夠透過管委會處理,但事實上管委會沒有法定公權力!很難強制性執行,頂多貼一貼公告提醒住戶。
住大樓就是這樣,不評論你事對錯,但的確垃圾很多,如果很在意看看能不能裝類似哨兵模式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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