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518 wrote:
本來這位保全在上一間保全公司,後來要求漲價索性換保全公司,E委員和幾位住戶想剛好可以換掉這位保全,沒想到A委員竟然叫他換到新簽約的保全公司(保全和公司認識)繼續擔任大樓保全還升為保全總幹事!
就是需要有E委員這種熱心人士挺身而出,社區管理才會上軌道。請一定要堅持下去!
請調閱原來的保全公司跟你們社區的合約,上面應該會有旋轉門禁制條款,就是禁止聘用人員換公司後繼續承攬社區的業務。若有,就可以據此向主管機關檢舉;就算沒有載明,原來的保全公司也可以向這保全提告,這個明顯違反行業倫理。你們社區如果這樣處理也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