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很不恥這種斤斤計較的行為
若要算
個人不走大廳,那櫃檯秘書保全的錢是不是可以不繳,使用秘書服務是不是按件收費?問秘書一個問題收100如何?
個人不走大門,大門應該算進出次數收費,不然壞了還要用我的管理費分攤不公平
我不游泳那公共水費及泳池費是不是該還我?
那公設咖啡廳,ktv,大樓燈也不用開了我沒在使用是否可以退費?
對了上次我發現社區買的文具一共一萬多塊,我可以便宜10塊錢買到,管委會是不是貪污?
很多爛社區通常都是一些斤斤計較的結果,值得深思
一個月公設電梯才分攤你多少而已,這也計較,怎不去住透天老公寓?
還有我一個月兩星期回去一次才只住四天,管理費是不是該退我26天的錢?還是管理費按住的天數計算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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