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in828 wrote:
感謝各位的解惑,謝謝(恕刪)
如果只比價格,保全品質會差很多!
我們社區曾經用公開招標, 採最低標,
結果...該年的社區維護品質是最爛, 管委被幹到爆(我們社區管委是輪流做),
隔年馬上改最有利標,回到以前比較貴,但品質比較好的物業管理公司。
社區不是公家單位, 只要問心無愧, 最好不要採最低標。
納蘭當主委時曾有住戶個人因素跟總幹事有過爭執,
向我投訴, 然後質總幹事污錢(他質疑的點是桶裝水用太快
),納蘭回答他...
如果你有證據,
歡迎直接提告 !
整年都在跑法院找律師跟地方人仕、警官、消防、回收主、地主搏納、喝茶、喝酒交朋友、跑紅、白場……多數還會同時掛許多其它口頭職務,像義消、義警、宮廟主委、康樂委員、育幼員、醫院志工、導覽志工之類的……但是,人都不會出現領乾薪或車馬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