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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約定專用機車位收費問題

再次感謝各位回覆
之後將會在例行性會議上反對這麼不公平的收費規則
先前已有跟主委反應過收費規則問題
確被回覆此規定是有"判例"的,感覺就是要執意要執行此規約
很好奇有人的社區真的有使用這麼不公平的收費規則嗎?謝謝
小弟也覺得這規定有些地方不太合理。
收費是因為空間「被使用」,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為什麼電動機車不用付費?
還有,大型重型機車是腦殘政府搞出來的德政,很多大重根本體型就跟一般180速克達一樣,路邊停車格這樣搞都讓人嫌腦殘了,為何私人的停車場要跟著政府的腦殘規定?重點應該是在停入後不能超出停車格,若超出停車格應租二格才對吧,怎麼會著眼在「電動」「排氣量」而不是實際空間的佔用?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感謝各位回覆我認為收(恕刪)


這裡有幾個問題:

第一,機車位是使用執照裡面有記載的,還是社區自己另外從公共空間畫出來的?如果是後者,可能不合法。

第二,「約定專用」必須經過區權人會議通過,換句話說,1號車位由A換成B專用,必須再經過區權會同意,沒有社區這樣搞的,麻煩而且容易被抓程序瑕疵。一般都是通過訂定停車管理辦法,住戶來承租劃定的停車格,相對完備。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新任管委會近期要收取(恕刪)


另外,「約定專用」不是管委會能決議的,是你還是管委會搞不懂定義而亂用名詞?

還有,前面說過,使用執照會記載多少汽車位及多少機車位,如果社區自己另外畫的,9成9不合法,看你敢不敢拼他魚死網破、一拍兩散...
請問貴社區的機車位置是否不足?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機車格(以前沒收,現在規定要收)
 
3.汽車格(須付費)
 
現在管委放出規約是說,每個住戶都會分發到一個機車專用格,但不使用或是停放電動車/腳踏車就不用付費,但如果停放機車就必須付費,我認為應該比照汽車停車位一樣,不管有沒有停都要收取費用
 
 
想請問各位大大社區專用機車位的收取規則為何?謝謝



我覺得你還是聽不懂上面的人跟你講的
沒什麼合理不合理 只有通過跟不通過
不合理的東西通過了你也得吞 不然就去幹主委
就這麼簡單
如果從你出生那一刻起 大家都是紅燈行綠燈停
你穿越時空過來 看到綠燈小綠人在跑步你走過斑馬線 你就是欠罵
什麼叫規定??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認為不合理要去改變 代價多少你才接受?
例如每個主委包十萬紅包請他們改規則 你想花?

所以不是你不覺得不合理就不合理 那是你覺得 基本上住戶大家都覺得合理就是合理

如果抓的點是違法不違法 那就試著去檢舉 去拍照 去找議員立委 最終受害的是誰也真不好說...

抗爭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貓老闆
我這的大樓只要停地下室一律都要付費
本來還有腳踏車位置,最後也是廢掉,太多沒再用的
改成機車停車位
除了機車停車位外,停汽車格裡的機車也要付費
就算是免牌的電動腳踏車也一樣,還收的跟機車費用一樣
一台一個費用,不是汽車格可以停一台,就只付一台錢
誰知道你有沒有別台車會來停
因為會貼貼紙給警衛辨識,沒貼的會請你出去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新任管委會近期要收取(恕刪)

第6點怪怪的
6.排外收費條款:電動機踏車、免牌照小型電力機車之車種免收費。

這個沒有處理好 以後就是堆放一堆故障破爛的腳踏車或零件車
電光老騎士 wrote:


另外,「約定專用...(恕刪)

機車位是使用執照記載所以是合法的
f814030 wrote:
請問貴社區的機車位置...(恕刪)

機車位目前是還夠大家停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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