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 wrote:欠管理賣房時代書應該會結算管理費,否則社區管委會有可能會向新屋主追討,所以買房子需注意前屋主是否欠管理費 依法新屋主需不需要為前屋主欠繳的管理費負責是依社區公約內容而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4條規定沒寫就沒辦法追繳。新屋主也不需負責不是管委會想要就能要的
黑羽斷翼 wrote:依法新屋主需不需要為...(恕刪) 喔喔,那就是我社區以前管委會的人不懂,給我錯誤的資訊,我買房子時前屋主有欠管理費,收費的小姐要我一定得找前屋主結算,否則會向我追討,我將此事告知代書,是代書處理的
少子化 wrote:喔喔,那就是我社區以(恕刪) 法律不保護不用法律的人。許多人就是這樣,諮詢律師怕花談話費,法院服務處免費但怕花時間,連爬網都怕耽誤了追劇聊八卦,然後,省下了幾千元談話費或幾小時的跑路時間,最後冤枉花掉數萬或數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