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我會先問這筆錢誰哪走了,明確表明沒有拿這筆錢,請管委會出示相關證明,關於裝修問題會一併詢問,並未經過區權會決議事項,是如何開始執行的,一樣請管委會出示相關證明,這些事情會直接在管委會上詢問,不會私底下詢問避免主委亂搞
謝謝大家給予我不同看法建議!本來禮貌上,應該一一回覆的但是,好巧不巧!昨天晚上我的電腦壞掉了!今天送修了!不知要修幾天?在這兒,向大家致歉!其實,我弟弟只想平靜的過生活,所以,我才會發文詢問大家,是否有"兩全"的作法?*對於"清潔費"的支付我和弟弟,在乎的是,這項社區規約現行的"合法性"?但目前的證據!都傾向"未決議與未公告"*而對於被"冒用領款"的名目,目前我想,不確認清楚的話!日後,可能會有更大的遺害!當然,我還是麻煩請大家,可以儘量提供我不同的看法及作法藉由匯集大家的建議!希望我和弟弟,可以商討出更好的作法!再次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