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遇到跟你有一樣的問題.特此我還跑了新北市建管處得到的答案其實沒有一定的.他們遇過直接打官司.住戶的勝算很大畢竟那是私人停車空間.只要在格子內放的是交通工具.在不影響其他住戶安全以及權益方面(雜物不行).這是管位會無權干涉的.這在法律上沒有規約去約束.但是如果管委會有規約.就真的一定要上法院爭取到底我們社區是當時我舉報它二工的部份.主委不想惹事才跟我妥協.不過當時建商有跳出來幫我說話.如果萬一你上了法院.也是要看當時的法官如何判定才是答案...這真的很模糊..給您參考
林阿一 wrote:undefined...(恕刪) 聯合想停機車的住戶可以一舉把管委會整個換掉既然管委會大小事情都可以自己說了算那就非得有人出來爭這個位子了其實也不用真的出來選只要放風聲出來那群既得利益者近期就會自動重新檢討規約了
我住的是日本人居多的社區,連地上一張垃圾沒撿都被抱怨老半天,地下室停車場也是,搞得物管公司神經緊張,一直喊要漲價不過也因如此,住戶也配合,連帶日本客外國白領也看上,租金在台中一坪破千,也連動了社區房價高於附近房子的兩成上下住戶水準高低也是會影響你房價的,當然偶爾也會看到一兩個住戶把雜物放車位的,但你沒多久就會看到一張警告書在車位上連同社區所有電梯都是,隔天你就會看到乾淨的停車場了日本人真的很恐怖,建議自我約束力不夠的,還是別貪乾淨安靜而去住,因為日本人真的很會碎碎唸的話說,有機車格為什麼要停汽車格呢?
林阿一 wrote:undefined...(恕刪) 好可憐,花了畢生積蓄買了房子,卻每個月要繳錢請人家來管自己,這房子車位要怎麼使用。有點不太理解,若沒違法、妨害到他人前提下,為何要管這麼多,是為了要提高社區水準,以便將來賣得好價錢嗎?
《名劍》 wrote:好可憐,花了畢生...(恕刪) 1因為很多的地下室斜坡不適合汽車與機車會車...特別是進「出」坡點...機車容易自倒...2即使開放...規定這種東西跟法律有點像...必須平等...分開車道進出不用會車...分開會有一堆的亂停...擋住迴轉到...擋住進出切入角...3黃牌紅牌.也只能一車一位.....4扯進白牌...根本就一團亂....大家也別怪罪管會....更別提有那種有格不停給你放垃圾甚至三輪攤車當倉庫....
就算你有汽車停車位獨立權狀,管委會依舊可以規約要求機車(非重機)不得駛入汽車停車區及其車道(公設)。看你機車是要用飛的,還是用貨車載進去。當然規約必須是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同意。若是沒在管理的管委會,早點搬走比較實在。
《名劍》 wrote:好可憐,花了畢生積蓄...(恕刪) 你在家你不用被父母管?你出來獨立自組家庭不用被老婆管?你出社會工作不用被老闆管?你開車上路不用被交通法規管?人是群體動物,自然要受群體約束才有共同生活希望你能懂連連戰住帝寶也要受帝寶管委會規範社區大家遵守規範很難?維持社區居住水準,靠的是大家共識,以你的想法,相信你住的並不好,因為貧窮的觀念會限制你的生活水準